沒遵守金融法令 國行要罰款1MDB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沒遵守金融法令 國行要罰款1M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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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銀行今日獲得總檢察長同意,發出罰款公函給一馬發展公司(1MDB),因為該公司沒有遵守2013年金融服務法令。

國行今日發表文告說,國行要求1MDB撤回匯出境外的資金,因為國行已撤銷1MDB分別在2009年、2010年和2011年,批准1MDB投資在境外的資金。

文告說,1MDB沒有遵照國行指示撤回境外的資金,與此同時,1MDB也未能提交不撤回資金的理由和銀行證明文件。



“1MDB必須在2016年5月30日之前繳付罰款。”

文告指出,1MDB如能繳付罰款,這意味著國行對1MDB的調查將劃上句號。

國家銀行是在去年10月9日宣佈,撤銷批給1MDB的3項總值18億3000萬美元(約76億8600萬令吉)國外投資准令。

國行援引2013年公司法令,指示1MDB將該筆資金撤回馬來西亞,並提呈撤資計劃書給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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