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淑美:不养健全乞丐
看到乞丐,我们往往按耐不住怜悯之心而慷慨施舍,这到底是害了还是帮了他们呢?
路上遇到乞丐是常事,每逢遇到乞丐时,很多人都会犹豫不决,不知要不要给钱,有人坚决不给,有人会慷慨施舍!
乞丐可说无处不在,除了市中心、巴刹、夜市、巴士站、广场前,凡是人潮较多的地区之外都成为他们乞讨的地点。
正因为有不法机构或有心人士滥用民众的同情心,以致目前出现“乞丐市场”,令人惊讶的是,一些乞丐每天的收入都介于300至1000令吉,收入非常可观。
就以雪州来说,2013年社会福利局共取缔271名乞丐(158名本地人,113名外籍人士)、2014年取缔466名乞丐(214本地人,252外籍人士)、2015年则取缔521名乞丐(183本地人,338外籍人士),从有关数据来看,明显发现乞丐人士逐年增加。
一些外籍乞丐的乞讨手法真的越来越大胆,每逢等待红灯转绿时,都会看到一些乞丐不知从何处冒出,逐辆车去敲打车窗,要求捐助;一些乞丐甚至去到政府部门向人乞讨。
其实,执法单位每次劝导我们拒绝捐献给乞丐,可是我们也难以辨别谁是真乞丐,谁是有集团在后控制的乞丐?
以我本身来说,面对残障失明并透过各种乐器表演的乞丐,我会选择给点零钱,至于四肢健全的乞丐,我就绝不施舍。
行善的确是美德,可是看到大街小巷的乞丐,要不要给钱,就视情况和个人而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