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合作社執行主席 被控洗黑錢不認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房地產合作社執行主席 被控洗黑錢不認罪

(八打靈再也28日訊)大馬房地產合作社(KOHAMA)執行主席夫婦與女合夥人涉嫌洗黑錢210萬令吉,今日被控35項洗黑錢控狀,皆不認罪。



首被告拿督嘉里(50歲)面對3項控狀,其妻子拿汀諾海占(44歲)面對15項控狀,第3被告娜蒂亞(28歲)面對17項控狀。

3人被控在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期間,將涉及非法活動的款項匯入公司銀行戶頭,牴觸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怖主義融資法令第4(1)(a)條文,罪成可被判罰款達5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第3被告更涉嫌用有關款項買房子及車子。



此外,首被告被控於2013年11月22日至27日期間,在布特拉高原商業中心,欺騙Cipta Samudera Lines私人有限公司的卡馬魯丁(48歲),指對方被選為一馬房屋計劃的可負擔房屋主要承包商,騙取後者90萬令吉,牴觸刑事法典第420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10年、罰款及鞭笞。

首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被告兒子會以積蓄擔保父親,僅有能力繳付5000令吉,無法在短期內籌集大筆款額,希望法官減保釋金。

地庭法官瑪拉妮允首被告以5萬令吉保釋,但需交出護照;次被告及第3被告各以10萬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每月需到警局報到。案訂5月27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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