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遵守金融法令 国行要罚款1MDB
国家银行今日获得总检察长同意,发出罚款公函给一马发展公司(1MDB),因为该公司没有遵守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
国行今日发表文告说,国行要求1MDB撤回汇出境外的资金,因为国行已撤销1MDB分别在2009年、2010年和2011年,批准1MDB投资在境外的资金。
文告说,1MDB没有遵照国行指示撤回境外的资金,与此同时,1MDB也未能提交不撤回资金的理由和银行证明文件。
“1MDB必须在2016年5月30日之前缴付罚款。”
文告指出,1MDB如能缴付罚款,这意味着国行对1MDB的调查将划上句号。
国家银行是在去年10月9日宣布,撤销批给1MDB的3项总值18亿3000万美元(约76亿8600万令吉)国外投资准令。
国行援引2013年公司法令,指示1MDB将该笔资金撤回马来西亚,并提呈撤资计划书给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