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遺失身分證遭盜用申請信用卡,如今接獲銀行來信追債。
⊙來自甲洞的鄭先生指出,大概15年前,遺失錢包弄丟身分證。
他說,隨後他陸續接到多間銀行打來或來信指他拖欠卡債,要求在限定時間內還清,但他不曾申請信用卡。
他指出,當他知道身分證被盜用申請信用卡後,已立即向警方報案,再到國家銀行投訴。
他說,隨後各銀行發出信函確定其身分證被盜用,以為事情告一段落,日前又接到其中一間銀行指他欠債,他現階段應該怎麼辦?
★林若輝律師
首先,建議鄭先生不用太過擔心,若以防萬一,可再次報警備案。
一般上,若債主在6年內無法向欠債人討債,6年後就無需再繳付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