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马头条】市议员试图带入议会遇阻 已批,不准再讲外劳村
威省市议会常月会议
(大山脚29日讯)外劳村课题持续发酵,公正党市议员安华试图把闹得沸沸扬扬的淡汶及柔鲁建外劳村课题,带进威省市议会常月会议的休会演说上,结果遭市议会主席援引议会常规,要求停止继续发表有关课题。
安华在开始致词前,就要求市议会秘书解释,为何其部分演说被删减,威省市议会主席拿督麦慕娜以议会常规第22(4)(b)条文及第25(4)条文解释,有关课题已在相关委员会上讨论,不该带进休会演说。
安华在演说中,提及外劳带来的问题,也提及淡汶及柔鲁外劳村计划,已获6000居民签名反对。他较后脱离演说内容,试图提出自己对外劳村的看法时,结果被麦慕娜发现再次援引议会常规,禁止继续发表。
麦慕娜说,淡汶建外劳村已获批准,不该在休会演说上拿来辩论。有关课题已在一个委员会上做出决定,不应该在休会演说上持续讨论。
主席有权拒绝演说
她说,市议会允许进行休会演说,但必须符合条件,当呈交演说草稿时,作为市议会主席,被赋予权力接受或拒绝有关演说。
“在议会常规第22(4)(b)下,市议会主席也有权拒绝一些若继续下去,可能会免引起误解的演说,此外,在议会常规第25(4)条文下,作为主席有权力决定议会程序,且有最终决定。”
安华较后接受麦慕娜的要求,停止发表相关课题。
此外,淡汶及柔鲁社委会的代表,也有出席常月会议的旁听。他们在会议结束后即离开,没有召开记者会。
“符合1976城乡规划法令”
询及威省市议会批准淡汶外劳村一事,麦慕娜解释,该市议会一站式统办中心是经过讨论,确认有关外劳村计划符合所有技术需求,以及符合1976城乡规划法令下,才批准。
再询及当地居民曾呈信反对,当局是否有讨论居民的反对声音时,她说,根据1976城乡规划法令第21(6)条文,市议会有向建外劳村地点的周围地主(lot berjiran)征求意见,反对的地主也在听证会上反映问题。
“1976城乡规划法令第21(7)条文下,这些地主的意见都会获得聆听。”
当询及为何在众多居民强力反对下,有关计划最终还是批准时,麦慕娜强调,这是因为有关计划符合所有技术需求。
“就像我所讲的,我们已经在听证会上,听取周围地主的反对声音,此外,也曾要求发展商做出数项图测修改,最终这项计划符合所有要求,所以批准。”
她特别强调,根据法令,是征求周围地主(lot berjiran)的意见,而不是当地居民的意见。
祖基菲:反对因地点不适
威省市议会一站式统办中心成员之一的公正党市议员祖基菲说,他与该党另一名也是统办中心成员的市议员吴俊益,都反对淡汶外劳村的建立地点。
他说,基于这项计划符合所有技术需求,所以还是通过了。
“不过,这与技术问题无关,我们反对,是因为建外劳村的地点确实不适合。”
安华说,所有公正党市议员都反对外劳村的地点。
“概念是好的,但外劳村地点太过靠近民宅,以淡汶外劳村的地点为例,附近有7个住宅区,我们必须考虑将来引发的各种问题。”
他也以柔鲁为例,该区有6000名选民,但外劳也同样有6000名,一旦外劳村建起来,一定会带来社会冲击。
柔鲁外劳村“生死未卜”
随着淡汶外劳村已在威省市议会一站式统办中心通过,柔鲁外劳村则还是“生死未卜”!
询及柔鲁外劳村是否已带进威省市议会一站式统办中心讨论,麦慕娜指不确定,她还没掌握相关讯息,但如果已带进一站式统办中心,可能已在处理中。
记者较后在询问有关一站式统办中心成员祖基菲,他确定柔鲁外劳村还未带进该中心讨论。
陈赛珍:2000人已呈联署抗议
为何州政府没听民意?
(槟城29日讯)民政党槟州妇女组代主席陈赛珍质问,武吉淡汶逾2000居民早前已通过市议员呈交联署抗议,反对州政府毗邻民宅兴建外劳村,但州政府为何没有根据人民的意愿做事?
她说,当地州议员早前曾指出,外劳村计划还在进行社会影响评估报告,并要求州政府或发展商,若有计划在武吉淡汶区建设外劳村,必须事先和当地议员汇报。
“现在州政府莫名其妙地通过了外劳村计划。我想请问当地州议员,到底就此课题会见了发展商和地方政府多少次?还是从中斡旋或传达民意了多少回?”
她今日发表文告,对槟州政府执意通外劳村计划及漠视民意感到愤慨与遗憾。
陈赛珍说,外劳村的用意是解决目前散布各民宅的外劳问题,但州政府把外劳村设在非常贴近民宅的地段,充其量也只是把散布各地的外劳问题,集中地迁移到另一个社区,根本没有解决外劳所衍生的各种社会问题。
“武吉淡汶芭头怡景苑和金丽苑等民宅花园仅有400间民宅,但所建设的外劳村却可容纳5000至6000名外劳,远远超过社区当地居民人数,居民的担心和忧虑可想而知。”
她也质疑,若州政府和发展商没有主动汇报,州议员本身是否采取主动,联络和了解这课题的进展?为何州政府会在大家措手不及的情况下,批准了外劳村计划?
“在批准这项计划前,槟州发展机构和威省市议会是否有进行实地考察?如果有,我愿意在人民利益优先下,与这些政府高官实地考察施建外劳村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