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馬頭條】市議員試圖帶入議會遇阻 已批,不準再講外勞村
威省市議會常月會議
(大山腳29日訊)外勞村課題持續發酵,公正黨市議員安華試圖把鬧得沸沸揚揚的淡汶及柔魯建外勞村課題,帶進威省市議會常月會議的休會演說上,結果遭市議會主席援引議會常規,要求停止繼續發表有關課題。
安華在開始致詞前,就要求市議會秘書解釋,為何其部分演說被刪減,威省市議會主席拿督麥慕娜以議會常規第22(4)(b)條文及第25(4)條文解釋,有關課題已在相關委員會上討論,不該帶進休會演說。
安華在演說中,提及外勞帶來的問題,也提及淡汶及柔魯外勞村計劃,已獲6000居民簽名反對。他較後脫離演說內容,試圖提出自己對外勞村的看法時,結果被麥慕娜發現再次援引議會常規,禁止繼續發表。
麥慕娜說,淡汶建外勞村已獲批准,不該在休會演說上拿來辯論。有關課題已在一個委員會上做出決定,不應該在休會演說上持續討論。
主席有權拒絕演說
她說,市議會允許進行休會演說,但必須符合條件,當呈交演說草稿時,作為市議會主席,被賦予權力接受或拒絕有關演說。
“在議會常規第22(4)(b)下,市議會主席也有權拒絕一些若繼續下去,可能會免引起誤解的演說,此外,在議會常規第25(4)條文下,作為主席有權力決定議會程序,且有最終決定。”
安華較後接受麥慕娜的要求,停止發表相關課題。
此外,淡汶及柔魯社委會的代表,也有出席常月會議的旁聽。他們在會議結束後即離開,沒有召開記者會。
“符合1976城鄉規劃法令”
詢及威省市議會批准淡汶外勞村一事,麥慕娜解釋,該市議會一站式統辦中心是經過討論,確認有關外勞村計劃符合所有技術需求,以及符合1976城鄉規劃法令下,才批准。
再詢及當地居民曾呈信反對,當局是否有討論居民的反對聲音時,她說,根據1976城鄉規劃法令第21(6)條文,市議會有向建外勞村地點的周圍地主(lot berjiran)徵求意見,反對的地主也在聽證會上反映問題。
“1976城鄉規劃法令第21(7)條文下,這些地主的意見都會獲得聆聽。”
當詢及為何在眾多居民強力反對下,有關計劃最終還是批准時,麥慕娜強調,這是因為有關計劃符合所有技術需求。
“就像我所講的,我們已經在聽證會上,聽取周圍地主的反對聲音,此外,也曾要求發展商做出數項圖測修改,最終這項計劃符合所有要求,所以批准。”
她特別強調,根據法令,是徵求周圍地主(lot berjiran)的意見,而不是當地居民的意見。
祖基菲:反對因地點不適
威省市議會一站式統辦中心成員之一的公正黨市議員祖基菲說,他與該黨另一名也是統辦中心成員的市議員吳俊益,都反對淡汶外勞村的建立地點。
他說,基於這項計劃符合所有技術需求,所以還是通過了。
“不過,這與技術問題無關,我們反對,是因為建外勞村的地點確實不適合。”
安華說,所有公正黨市議員都反對外勞村的地點。
“概念是好的,但外勞村地點太過靠近民宅,以淡汶外勞村的地點為例,附近有7個住宅區,我們必須考慮將來引發的各種問題。”
他也以柔魯為例,該區有6000名選民,但外勞也同樣有6000名,一旦外勞村建起來,一定會帶來社會衝擊。
柔魯外勞村“生死未卜”
隨著淡汶外勞村已在威省市議會一站式統辦中心通過,柔魯外勞村則還是“生死未卜”!
詢及柔魯外勞村是否已帶進威省市議會一站式統辦中心討論,麥慕娜指不確定,她還沒掌握相關訊息,但如果已帶進一站式統辦中心,可能已在處理中。
記者較後在詢問有關一站式統辦中心成員祖基菲,他確定柔魯外勞村還未帶進該中心討論。
陳賽珍:2000人已呈聯署抗議
為何州政府沒聽民意?
(檳城29日訊)民政黨檳州婦女組代主席陳賽珍質問,武吉淡汶逾2000居民早前已通過市議員呈交聯署抗議,反對州政府毗鄰民宅興建外勞村,但州政府為何沒有根據人民的意願做事?
她說,當地州議員早前曾指出,外勞村計劃還在進行社會影響評估報告,並要求州政府或發展商,若有計劃在武吉淡汶區建設外勞村,必須事先和當地議員彙報。
“現在州政府莫名其妙地通過了外勞村計劃。我想請問當地州議員,到底就此課題會見了發展商和地方政府多少次?還是從中斡旋或傳達民意了多少回?”
她今日發表文告,對檳州政府執意通外勞村計劃及漠視民意感到憤慨與遺憾。
陳賽珍說,外勞村的用意是解決目前散布各民宅的外勞問題,但州政府把外勞村設在非常貼近民宅的地段,充其量也只是把散布各地的外勞問題,集中地遷移到另一個社區,根本沒有解決外勞所衍生的各種社會問題。
“武吉淡汶芭頭怡景苑和金麗苑等民宅花園僅有400間民宅,但所建設的外勞村卻可容納5000至6000名外勞,遠遠超過社區當地居民人數,居民的擔心和憂慮可想而知。”
她也質疑,若州政府和發展商沒有主動匯報,州議員本身是否採取主動,聯絡和了解這課題的進展?為何州政府會在大家措手不及的情況下,批准了外勞村計劃?
“在批準這項計劃前,檳州發展機構和威省市議會是否有進行實地考察?如果有,我願意在人民利益優先下,與這些政府高官實地考察施建外勞村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