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起诉前助理赛夫 诬告通奸诉讼将展开检控
(吉隆坡29日讯)伊斯兰上诉庭推翻伊斯兰高庭裁决,并指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法庭前首席主控官三苏丁,及联邦直辖区宗教局前主任拿督仄末仄阿里,不足以职位变更为理由,退出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起诉前助理赛夫,诬告他通奸(Qazaf)的案件。
伊斯兰高庭于2010年4月14日,驳回安华就赛夫诬告其通奸一案,提出展开检控的申请;安华于同年的4月23日,针对高庭裁决提出上诉申请,并把上述两造及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惹米基尔列为答辩人。
以伊斯兰上诉庭法官拿督斯里莫哈末尤索为首的三司指出,身为峇东埔前国会议员的安华将2名已不在担纲相关职位的人士列为答辩人,并非严重错误;另二司为拿督尤索夫慕沙及莫哈末安然。
莫哈末尤索援引1997年伊斯兰刑事程序法典(联邦直辖区)第207条文,指没有任何的结果、谕令及惩罚会能因该失误而变更,除非它导致司法审理不公。
对此,他说,在修订答辩人的相关职位与身分后,诉讼即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