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瑞意銀行前職員 隱瞞從1MDB收取款項 加控2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新加坡瑞意銀行前職員 隱瞞從1MDB收取款項 加控2罪

(新加坡29日訊)上星期被控接收贓款的新加坡瑞意銀行前職員,昨天被指欺騙銀行,隱瞞通過自己的公司每年將從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的子公司收取約160萬美元(約620萬令吉),從而誘使瑞意銀行與該子公司的基金經理簽署轉介協議。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楊家偉(33歲)本月16日被控一項抵觸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令。案件相信與受國際矚目的1MDB事件有關,他是新加坡首名因此案被控的人。

被告昨天並沒有被押到新加坡國家法院,他是通過視像會議過堂,神情顯得鎮定。

第二副檢察長郭民力昨天再次要求還押被告,並反對讓被告見律師。法官批准所請,案展5月5日過堂。



吳英章法官說,這是控方第三次提出申請,他認為在現階段仍有必要還押被告,以便警方做進一步調查。

法官也不批准被告見律師,但律師如果要見被告,可以致函控方。但準不準是另外一回事。

被告案發時在新加坡瑞意銀行(BSI)擔任財富策劃員。他被加控欺騙和妨礙司法公正這兩項控狀,使他面對的控狀增加到三項。

根據控狀,被告涉嫌在2012年9月14日欺騙瑞意銀行,隱瞞他通過Bridgerock投資公司每年將收取約160萬美元款項。被告擁有Bridgerock的權益。

控狀顯示,該筆款項是Brazen Sky公司支付給Bridge Partners投資管理公司的部分管理費。Bridge Partners是Bridge Global Absolute Return Fund SPC的基金經理。Brazen Sky擁有該基金的全部股權。

控狀指被告不誠實地誘使瑞意銀行與Bridge Partners在2012年9月14日簽署轉介協議。在這項協議下,瑞意銀行能收取相等於Bridge Partners所管理資產的0.53%費用。

據了解,Brazen Sky是1MDB的子公司。

被告面對的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則指他在今年3月27日,要一名男子吳思偉向警方提供假資料,謊稱轉入Bridgerock的款項是吳思偉的投資。

郭民力第二副檢察長昨天向法官申請繼續還押被告時指出,本案涉及強烈的公眾利益,被告在事件中扮演關鍵角色,對警方調查工作很重要。控方上次曾提及繼續還押被告有助於搜證工作。被告被加控就是一個證明。

郭民力說,控方的調查重點環繞在被告。自從被告被控,查案人員向很多證人問話,也從外國機構那裡取得資料,新的證據陸續浮出檯面,大量的證據需要被告解釋,查案人員需要更多時間向被告錄取口供。

此外,控方有幾十萬張文件需要審查,包括被告和其他相關人士的通訊記錄以及電郵和交易文件。被告能協助查案人員搞清楚整件事。

郭民力說,查案人員發現被告不太坦白,有可能妨礙調查工作,企圖毀滅其他重要證人的證據,有關的調查工作還在進行中。

他也透露,被告的親屬也在接受洗黑錢的調查。

郭民力說,有關調查工作進入敏感階段,繼續還押被告是合理的。再說,被告遭還押期限並未超出“合理期限”。

郭民力也反對讓被告見律師並指出,被告並不是完全沒有法律諮詢,他在今年3月被捕之前便已經有律師。他曾經諮詢律師。

此外,被告完全了解調查程序和自己的權利。事實上,被告還給其他證人“建議”,曾叫其中一名證人跟商業事務局“打撲克牌”。

代表被告的方應發律師指出,控方和商業事務局已經有足夠時間進行調查,沒理由無限期收押被告,這剝奪憲法賦予被告見律師的權利。

律師說,被告生長在新加坡,他有家庭,女兒3歲大。他的護照被扣留,沒有潛逃的風險。(部分人名譯音)

(文: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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