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上星期被控接收赃款的新加坡瑞意银行前职员,昨天被指欺骗银行,隐瞒通过自己的公司每年将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子公司收取约160万美元(约620万令吉),从而诱使瑞意银行与该子公司的基金经理签署转介协议。
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杨家伟(33岁)本月16日被控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及其他严重罪行(没收利益)法令。案件相信与受国际瞩目的1MDB事件有关,他是新加坡首名因此案被控的人。
被告昨天并没有被押到新加坡国家法院,他是通过视像会议过堂,神情显得镇定。
第二副检察长郭民力昨天再次要求还押被告,并反对让被告见律师。法官批准所请,案展5月5日过堂。
吴英章法官说,这是控方第三次提出申请,他认为在现阶段仍有必要还押被告,以便警方做进一步调查。
法官也不批准被告见律师,但律师如果要见被告,可以致函控方。但准不准是另外一回事。
被告案发时在新加坡瑞意银行(BSI)担任财富策划员。他被加控欺骗和妨碍司法公正这两项控状,使他面对的控状增加到三项。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在2012年9月14日欺骗瑞意银行,隐瞒他通过Bridgerock投资公司每年将收取约160万美元款项。被告拥有Bridgerock的权益。
控状显示,该笔款项是Brazen Sky公司支付给Bridge Partners投资管理公司的部分管理费。Bridge Partners是Bridge Global Absolute Return Fund SPC的基金经理。Brazen Sky拥有该基金的全部股权。
控状指被告不诚实地诱使瑞意银行与Bridge Partners在2012年9月14日签署转介协议。在这项协议下,瑞意银行能收取相等于Bridge Partners所管理资产的0.53%费用。
据了解,Brazen Sky是1MDB的子公司。
被告面对的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则指他在今年3月27日,要一名男子吴思伟向警方提供假资料,谎称转入Bridgerock的款项是吴思伟的投资。
郭民力第二副检察长昨天向法官申请继续还押被告时指出,本案涉及强烈的公众利益,被告在事件中扮演关键角色,对警方调查工作很重要。控方上次曾提及继续还押被告有助于搜证工作。被告被加控就是一个证明。
郭民力说,控方的调查重点环绕在被告。自从被告被控,查案人员向很多证人问话,也从外国机构那里取得资料,新的证据陆续浮出台面,大量的证据需要被告解释,查案人员需要更多时间向被告录取口供。
此外,控方有几十万张文件需要审查,包括被告和其他相关人士的通讯记录以及电邮和交易文件。被告能协助查案人员搞清楚整件事。
郭民力说,查案人员发现被告不太坦白,有可能妨碍调查工作,企图毁灭其他重要证人的证据,有关的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中。
他也透露,被告的亲属也在接受洗黑钱的调查。
郭民力说,有关调查工作进入敏感阶段,继续还押被告是合理的。再说,被告遭还押期限并未超出“合理期限”。
郭民力也反对让被告见律师并指出,被告并不是完全没有法律咨询,他在今年3月被捕之前便已经有律师。他曾经咨询律师。
此外,被告完全了解调查程序和自己的权利。事实上,被告还给其他证人“建议”,曾叫其中一名证人跟商业事务局“打扑克牌”。
代表被告的方应发律师指出,控方和商业事务局已经有足够时间进行调查,没理由无限期收押被告,这剥夺宪法赋予被告见律师的权利。
律师说,被告生长在新加坡,他有家庭,女儿3岁大。他的护照被扣留,没有潜逃的风险。(部分人名译音)
(文: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