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指示 逮莫哈末利端以歸還幼女

聯邦法院為幼兒園教師英德拉想見女兒的願望帶來曙光;法院五司今日指示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需採取行動,逮捕帶走和前妻英德拉所生的孩子,並為他們改教的前夫莫哈末利端,直到對方願意歸還幼女為止。

以上訴庭主席丹斯里勞勿斯為首的五司,週五(29日)一致認為莫哈末利端,沒有遵從怡保高庭的裁決。

英德拉代表律師古拉在庭外告訴記者,這是一項標誌性的裁決;而英德拉也哽咽的感謝媒體一路以來的報導,並透露自己希望能見到已經8歲的女兒。

英德拉早前取得准令,以就上訴庭宣判不能強迫警察總長依據高庭庭令,逮捕已改教前夫及交出女兒的裁決,提出上訴。

怡保高庭是在前年判決,撤銷英德拉3名兒女于2009年信奉伊斯蘭的證書,並諭令利端需交還6歲幼女班莎娜撫養權給前妻,但利端未這樣做。

班莎娜被利端從母親身邊帶走時,僅有11個月大。

(本報潘嘉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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