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不夠用冒險販毒 2男女分別落網
(馬六甲29日訊)錢不夠用,就鋌而走險販毒?
甲中央警區肅毒組在本月27日晚上6時至10時之間,在中央縣內逮捕兩名個別涉及販賣毒品的巫裔男女,他們分別是銀行職員及單親媽媽。
被逮捕的40余歲巫裔職員平時以寶馬轎車代步,被逮捕時向警方聲稱薪金不夠養育6名兒女,甫在近期開始販賣搖頭丸及5仔。
肅毒組警員是于當天晚上8時30分,在市郊柏淡芙露攔下對方,當場從車內起獲市值1萬1000令吉的毒品,分別是500粒5仔及100粒搖頭丸(總重量為187公克)。
循線索捕“批發”毒販
此外,甫在今年2月因販毒而入獄、年近30歲的巫裔單親媽媽,則同樣聲稱錢不夠用,于當天傍晚6時左右于甲市哥打拉沙馬那遭肅毒組警員攔下,當場從其正在駕駛、從友人處借來的金龍魚轎車中起獲一包市值約5000令吉、重340公克的海洛因。
甲中央警區主任賽益阿都阿茲斯助理總監今日在肅毒組主任葉國昇助理警監及多名查案官的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時,向媒體透露上述事項。
他說,警方在上述行動中也充公了2輛轎車,並將對此展開深入調查。
另一方面,賽益阿都阿茲斯說,警方在逮捕涉毒的巫裔銀行職員后,成功循著蛛絲馬跡,于當天晚上9時30分在亞羅牙也縣的榴槤洞葛鎮,逮捕一名30余歲的華裔男子,當場起獲另外一批總值13萬500令吉的5仔及搖頭丸。
他說,該名被逮捕的華裔男子相信是州內其中一個“批發”毒品的毒販,因警方現場起獲的毒品數量龐大。
“警方當時起獲的毒品,分別由1500粒5仔及2250粒搖頭丸,總重量為1公斤125公克。”
罪成將被判死刑
3名在4個小時內陸續被逮捕的男女,警方已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將他們延扣,在該條文下,罪成將被判處死刑。
賽益阿都阿茲斯說,警方起獲的毒品,相信主要是供應給甲州的吸毒人士,對象包括分佈在甲市內的娛樂中心。
他說,隨著警方成功在短期內逮捕上述人士,有信心從中揪出、涉及將毒品引入甲州的毒販。
“警方將不遺余力和加強取締力度,設法將涉及人士逮捕歸案。”
另一方面,賽益阿都阿茲斯說,被逮捕的銀行職員及單親媽媽,甫涉及販毒活動不及一個月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