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2杀人犯免死 法官:可教化
(台北30日综合电)台湾两宗杀人案凶徒逃过死刑,法官指他们有教化可能性所以判免死,引起网民和舆论极大非议。
台湾《苹果日报》报导,现年49岁的新北市已婚男子张鹤龄,10年前与人妻苏玉真外遇,在苏女怂恿下,张涉亲手用乙醚、瓦斯毒杀妻蔡婷宥及2名分别9岁和8岁女儿,还用手机实况转播给苏女讨欢心。
一审时,张因杀妻被判无期徒刑,但杀两女被判2死刑,一再被最高等法院发回要求查明有无教化可能等事由。高等法院历经2年审理,周五改判张无期徒刑可上诉,理由是认定他是临时起意犯案,心理鉴定显示他仍有回归社会教化的可能性。
另外,嘉南药理大学2年级学生黄仲佑,去年3月间向同校19岁竺姓学妹求欢被拒,又不满学妹不肯替他保密而起争执,竟痛下杀手掐死学妹再予性侵及焚尸。
检方起诉原求处黄男死刑,高雄地院审理后则认为他行为良好,因一时情绪刺激冲动杀人,且犯后深表悔意,尚有教化后再融入社会可能,因此罪判处黄无期徒刑,仍可上诉。
此事件触怒网民,有者建议法官当和尚普渡众生,或带杀人犯回去教化,并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