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沒訂閱《大拇指》 挨鞭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學生沒訂閱《大拇指》 挨鞭

■家長不滿校長無理鞭打孩子。(註:圖是學生被鞭9小時後拍攝)
■家長不滿校長無理鞭打孩子。(註:圖是學生被鞭9小時後拍攝)

獨家報導:劉凱璇
(吉隆坡30日訊)家長投訴學校強逼學生訂閱課外讀物,沒買的學生挨籐鞭;但校長受詢時,只承認有打學生,但否認強逼學生訂閱,雙方各持一詞!



雪州一所華小三年級學生,被指於前日(週四,28日)早上10時20分,因沒買課外讀物《大拇指》,在晨讀時間遭校長打手心,至少10名學生家長心有不甘,通過家長代表吳紫燕(38歲)向《中國報》投訴,要求撤換校長。

由於擔心孩子被校方對付,這些家長都不願出面召開記者會,但有向記者出示照片,證明孩子確實因此而遭校長鞭打。

不過,該校校長在受到記者訪問求證時澄清,校方並未逼學生購買《大拇指》,鞭打學生純粹希望學生不要忘記把《大拇指》帶到學校。



她說,該校是在今年初發出訂閱傳單,《大拇指》訂閱期是一次半年期,由於有80%三年級學生訂閱,且認為適合用作晨讀,便從兩個月前,提議休息時間抽出10分鐘晨讀。

由於已快進入5月,她不可能強逼學生半途訂閱。

“其餘20%沒訂閱的學生,校方都有複印給他們,沒有強逼學生訂閱。”

她說,由於有兩個休息時段,因此提議學生在休息時間抽出10分鐘晨讀,並非故意剝削休息時間。

“學生起初很乖,都會把《大拇指》帶來學校,但最近大家都不帶來,老師在無法之才請我去看一下,鞭打學生只是警惕他們下次要把讀物帶來學校。”

她再三強調沒強逼學生買《大拇指》,因年初發傳單時,訂購就是半年份,如今已步入5月,沒理由叫家長買,也無法買。

說好是課外讀物

家長吳紫燕指出,雪州一所華小的校長,要求三年級學生在休息時間最後10分鐘進行晨讀,全體訂閱及沒帶《大拇指》的學生皆被鞭打一下,讓家長憤憤不平,直斥校方欺人太甚。

她說,由於孩子們感到害怕,因此返家後要求家長同意訂閱《大拇指》,因為校長威脅若是再沒有這本刊物,鞭打次數將會“乘2”。

她說,孩子回家告訴她,校長問學生知道什麼是“乘2”嗎?她認為校長這是在恐嚇學生。

“年初學校發有關讀物訂閱傳單,家長問老師,是否一定要買,當時老師說不一定要買,因為是課外讀物。如今沒有一聲通知,就鞭打沒有購買的學生。”

她說,由於家長們認為既然老師已說明《大拇指》是課外讀物,所以就沒有訂閱。但現在已進入5月份,才開始“對付”學生,校方的做法實在過分。

不滿削減休息時間

家長也不滿校方削減學生的休息時間,再加上若當天值日打掃室,孩子們只能狼吞虎咽。

吳紫燕說,學校休息時間30分鐘,但卻要抽出10分鐘進行晨讀閱讀,若當天孩子是值日生,還要耗時15分鐘打掃課室,變相只剩5分鐘吃飯時間。

她表明家長們都對學校非常失望,因為這導致小孩擔驚受怕。

吳紫燕說,鞭打就是體罰,教育法令闡明不能打女生、不能公開打,學生也不是犯下什麼嚴重的紀律錯誤,為何校長要這樣鞭打學生?

“孩子被鞭打到手都紅腫了,相傳有者更被打到流血。”

吳紫燕說,早前也曾就學校行政問題到教育部投訴,卻毫無進展,如今投訴無門,希望通過向報館投訴讓大家評理。

校長:家長不解苦心

遭家長投訴鞭打學生的校長直言,她對家長的投訴痛心疾首,因家長為這些小事作多番投訴,卻沒顧及校方的苦心教導。

“我只是輕輕鞭打學生一鞭,並非傷害他們,家長可否知道教育者的心酸?”

她強調,要求學校在休息時間抽出10分鐘,以《大拇指》用作晨讀讀物,是她與老師開會時做的決定,並非她一個人的決定。

張盛聞:若不滿校方
家長應向教育局投報

獨家報導:司徒洧齊

教育部副部長張盛聞透露,家長若對校方有任何不滿,就應該先向州教育局或縣教育局作出投報,以讓當局展開調查。

他指出,家長如果直接透過社交媒體或平面媒體揭露任何事件,當局很難採取行動,因為有關單位未能了解情況。

“如果家長因某些事件而對校方不滿,他們就應該將案件交給州教育局或縣教育局調查,當局若接到投報,一定會開檔調查。”

張盛聞是在今午,針對雪州一所華小校長被指鞭打沒有購買課外讀物的學生,而遭到這些學生的家長控訴的事件,接受《中國報》記者致電詢問時,如是指出。

在問及如何看待有關事件時,張盛聞說他還未看見相關報導,因此很難做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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