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内政部指示行事 遣送嫌犯警没主动权
独家报导:郭淑欣
(吉隆坡2日讯)“在处理这个事件上,主动权不在警方!”
警方指出“在马涉电话诈骗,台与中抢人”事件中,遣返嫌犯事宜的主动权是在外交部和内政部手上,警方只是处于被动和执行指令而已。
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一名高级警官告诉《中国报》,我国警方和移民局,是根据内政部的指示,把次批32名的台湾嫌犯连同65名中国籍嫌犯,通过移民局一同遣送中国。
根据过往惯例,我国警方在国内逮捕其他国家的商业罪案嫌犯后,一旦查证发现他们没有涉及国内罪案,或没有本地受害者,警方就会根据他们的国籍,通过移民局把他们遣返各自的国家。
不过,警方上周突然接获内政部的指示,周六(30日)把32名台湾嫌犯,和早前一同落网的65名中国籍嫌犯,一起遣送回中国。
台处理方式引争议
一般相信,内政部此举跟台湾当局早前处理首批被遣返台湾的嫌犯的手法引起争议有关,当时20名被遣返台湾的嫌犯抵达台湾后,马上获准返家,之后才向中国申请资料进行侦查。
4月15日,在我国涉及电话诈骗的52名台湾籍嫌犯中,有20人被遣送回台;这帮人因无直接犯罪事证,抵台后就被释放。
台湾的处理方式,引起很大的争议;随后4月16日,首相对东亚特使拿督斯里张庆信曾指出,在大马涉嫌电话诈骗案的嫌犯将各别被遣返。
他说,大马当局的做法,向来是依涉嫌犯罪的嫌犯来自哪里,就将他们送回哪里,遣返事宜则交由移民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