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在富德盛,待遇大不同 2個月垃圾沒人清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同在富德盛,待遇大不同 2個月垃圾沒人清

商家、店舖業主幾乎無法再忍受后巷垃圾堆所引起的衛生問題,只好向外求助。
商家、店舖業主幾乎無法再忍受后巷垃圾堆所引起的衛生問題,只好向外求助。

報導:黃小穎
攝影:楊淦翔
(吉隆坡2日訊)吉隆坡甲洞富德盛(Taman Fadason)商業區其中兩排店舖垃圾,近兩個月無人清理,商店前后路段堆滿一堆堆垃圾。



該區店舖業主指出,該區于兩個月前開始,已無人前來收拾垃圾,他們只好把垃圾堆積在后巷或店前,等收集了數天的垃圾量后,再自行載走垃圾。

他們在泗岩沫區社青團團長賴俊權帶領下,向《中國報》投訴,同樣在富德盛園,離他們僅隔一個轉彎路口的商業區則完全不受影響,唯獨他們的店舖沒人處理垃圾,令他們不解。

毗鄰商業區不受影響



商家、業主指出,因無法忍受垃圾長期堆積在路邊,故在逼不得已的情況下,有人自行處理垃圾,有人自僱私人承包商來承包垃圾處理。

他們說,該區向來都是由吉隆坡市政局委任的承包商來收拾垃圾,可是如今突然沒有人來收拾了。

商家也投訴,因垃圾久無人來收拾,導致垃圾堆積如山,惹來蟑螂、老鼠在走廊、后巷,甚至跑進店內,令他們非常頭痛。

一些商家指出,為了衛生,他們只好自僱承包商清理垃圾。

合約沒列明需付管理費

賴俊權指出,商家在購買店舖單位時,買賣合約上是無註明業主需要每月付管理費給發展商,且發展商也不曾提出成立聯合管理委員會。

他說,根據業主在早前所說,店舖的竣工日期比買賣合約上註明的更遲,故發展商理應賠償給業主,但發展商卻三番推搪,另一邊廂更向業主追討管理費,引起業主、商家不滿。

無論如何,他將先研究業主的買賣合約內容,看看是否有註明管理費或相關的基本設備處理該由誰負責,才能採取進一步行動。

請人清理
★李祝貴(55歲,店舖業主)

兩排的店舖已有約2個月沒收垃圾了,我們必須自己負責處理堆積如山的垃圾。

因為無法忍受垃圾滿滿的情況,加上惹來蒼蠅、老鼠、蟑螂等,只好自掏腰包聘請承包商來把垃圾處理掉。

我3年前收到發展商來信追討2萬6000令吉的管理費,可是當初的買賣合約卻沒有註明,令我感到困擾,也毫無頭緒要怎么解決。

自行載走
★葉滿堂(35歲,電訊行銷)

我在這裡上班,如今因無人來收拾垃圾,導致我的工作範圍也包括載送垃圾到垃圾場。

所以是在店前置放紙箱裝垃圾,待垃圾箱滿了,就得載走,否則會引起更嚴重的衛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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