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敬”敦馬參與違法場合 卡立承認撤敦馬護衛隊
(更新於:14:25)
警察總長卡立說,他取消提供敦馬哈迪交通警察開路服務,是“回敬”他出席違反憲法及法律的場合。
他說,今後馬哈迪如要出席官方場合,可向警方申請交警開路,警方會視情況和需要考量。
他也警告馬哈迪的支持者,不要以大型摩哆為馬哈迪開道,此舉不只違法,也危害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卡立說,民眾騎大型摩哆為馬哈迪開路屬於犯法行為,其他公路使用者可以不遵守他們的指示。
“只有交通警察和陸路交通局官員,才可以發出指示。”
卡立今早在距離亞庇市約25公里的京那律普通行動組營地,頒發主權勛章予200名隸屬國內安全及公共秩序局警員後,在新聞會上發表上述言論。
“民眾不需要聽從以大型摩哆為馬哈迪開道者的指示,他們沒有這項權力,他們的行為已觸犯陸路交通法,也阻礙交通和危及公路使用者,我們會對付這些人。”
早前,資深報人卡迪耶欣在部落格中揭露,警方已撤回提供給馬哈迪的護衛服務。
馬哈迪是我國在位最久的首相,共掌權長達22年。他在2003年辭職後,依然獲得政府給予警方護航的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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