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枪威逼不可外扬 男子强奸继女5年
(亚罗士打4日讯)男子在妻子离家出走后,竟强奸9岁继女为期5年,月前更在干下强奸兽行后,亮枪威胁不可告诉他人“丑事”,继女终于忍无可忍,报警捉人!
印裔受害者(14岁)在母亲离家出走后,留下她与继父同住,9岁时已被继父不断性侵犯,维持了5年。
嫌犯上月28日强奸继女后,亮出短枪,威胁后者不可张扬此事。
不过,后者还是到鲁乃警局报案。
住家起获枪弹
警方隔天扣捕四十余岁嫌犯,并在嫌犯指引下,在迪兰花园一住家起获短枪、3枚子弹及黑色枪套,屋内另6名友人也遭扣。
吉打州警方刑事调查主任纳西尔今日披露,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76(3)条文,和军火法令彻查。
他在吉州警察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说,警方已取得庭令,延扣7名嫌犯一周,即从上月30日至本月7日查办。
他说,嫌犯与其6名友人非法拥有子弹,牴触1960年军火法令8(a)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坐牢7年和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也因非法持有短枪,牴触1971年军火法令8(1)条文,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4年或6次鞭笞,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