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臣:已指示擬指南 闡明小販營業地點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大臣:已指示擬指南 闡明小販營業地點

(芙蓉4日訊)森州務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披露,他已指示各地方政府擬定一份指南,闡明小販可以營業的地點。



他說,他鼓勵森州人民自己做生意,但必須照顧環境衛生,以及在適當的地點營業,不可在不適當的地方如安全島、泊車位處開攤做生意,這會為人民帶來不便。

“我已指示各地方政府必須盡快擬定一份指南,闡明可以營業的地點,同時必須與執法單位如警方開會協調,告知這份指南所注明的可營業地點。”

他說,地方政府也必須準備一份地圖,當市民申請營業執照時,官員可出示這份地圖,告知可以營業的地點,如果申請者提出的營業地點不在允許範圍內,可以直接告知,避免以后才前往取締。



鼓勵人民做生意

他說,如果有關地點是適合做生意的,地方政府應該撥出款項,加闊有關地點。

他強調,他鼓勵人民做生意,但人民不可以濫用他的好意,隨意在任何地點擺攤做生意,這是不對的,要做生意就必須在適合的地點進行。

他說,如果可以,小販在營業后,應該將桌椅及帳蓬收起,避免有礙市容,因為有的小販在停止作業后,留下破爛的大傘,非常不雅觀。

他今日主持森州行政議會每周例常會議后,在記者會上作出上述披露。

提及齋戒月市集,莫哈末哈山指出,根據他了解,一些投得齋戒月市集者,竟然把一個單位以3000令吉至4000令吉租給小販做生意,這真的太過份,最終成本會轉嫁在消費者身上,造成物價高漲。

在記者會前,大臣也移交撥款給各受惠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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