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麗君涉嫌發表假聲明案 總檢察長:沒結案
(吉隆坡4日訊)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今午否認,有關“檳首長林冠英低價購屋事件,前女屋主彭麗君涉嫌發表假聲明案已結案”的報導。
莫哈末阿班迪今午針對《太陽報》和“新海峽時報在線”本月4日指“總檢察長已決定將此案結案”的報導,發表澄清聲明。
“總檢察署要強調,我們還未作出任何決定;再者,總檢察署還在調查此事。”
今日較早前,檳州總警長拿督阿都嘉法出席在檳州警察總部舉行的月常集會後指出,有關檳首長林冠英低價購屋事件的前女屋主彭麗君涉嫌發表假聲明案,布城副檢察司在兩三天前作出決定,即不會提控彭麗君,此案正式結案。
早前傳不提控彭麗君
他說,警方較早前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99條文,即在法律上可被接納的宣誓書作虛假聲明罪名,調查此案,負責此案的武吉阿曼警方完成調查報告後,交由布城副檢察司作進一步定奪。
他也說,他在兩三天前獲悉,由於副檢察司不贊成提控彭麗君,所以此案在NFA(no further action),即無需採取進一步行動的情況下結案。
林冠英被指以低於市價購買位於賓鴻路的屋子引起爭議,前屋主彭麗君於3月22日通過檳行政議員彭文寶代讀其法定聲明,強調與州政府沒有任何利益關係。
但檳國陣成員黨和非政府組織質疑有關法定聲明的真實性,懷疑彭氏發表虛假法定聲明而報案,要求警方介入調查。
警方在接獲多宗投報後,曾傳召彭麗君到東北縣警區錄取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