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医肚子不构成罪行 流浪汉偷香肠无罪
意大利一名流浪汉,因5年前在超市偷去两片芝士及一条香肠后,被判入狱半年。最高法院周二推翻有关裁决,判被告无罪。法庭认为,偷取小量食物以解决迫切的食物需要并不构成罪行。
《法新社》报导,来自乌克兰、生活潦倒的奥斯特利亚科夫,于2011在超市偷去共值约4欧元(约18令吉)的芝士及香肠后,即场被人赃并获。去年被法院裁定盗窃罪成,判监半年及罚款100欧元。不过,控方其后上诉,认为罪名应为盗窃未遂而非盗窃罪。
案件最终重新在最高法院审理。然而,法庭未有就罪名上纠缠,反而裁定奥斯特利亚科夫无罪释放。法庭报告写道:“被告的生活条件和他在取得商品时的情况显示,他取走所需的少量食物,以满足立即且必须的营养需求,因此是在危急状态行动。”
传媒形容“历史性”判决
当地传媒形容今次判决“历史性”,非常正确及恰当,与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不同,存在“人情味”(humanity)。亦有人批评指不值得为4欧元闹出这么多法律程序,甚至闹上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