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提款機失手逃 2嫌犯10小時後自首
報導:黎秉辛、劉富城
(加叻4日訊)兩名匪徒使用炸藥企圖炸開銀行提款機,但無法炸開保險箱,最終空手而逃!
案發約10小時後,兩名自稱涉案的嫌犯,在怡保向警方自首。
此案今晨5時20分,在文冬加叻國民儲畜銀行(BSN)發生,炸藥引爆後,提款機被炸毀。
儘管提款室的天花板掉落,但提款室落地玻璃和玻璃門並未損壞。
據瞭解,匪徒使用自製炸藥來炸開提款機,當時,也帶著長約1公尺的樹干,相信是用來引爆炸藥。
這是文冬縣首次發生銀行提款機被匪徒炸毀事件,引起市民議論紛紛。
企圖炸開銀行提款機保險箱的匪徒,專門瞄準夜間沒有保安員看守的銀行分行下手。不過,銀行提款室里的閉路電視,已拍下整個事發過程。
警方獲悉後派出大批警員到場,並將現場封鎖,警方科學鑑證組員受召到場搜證。國民儲蓄銀行今早也暫停營業,直到警方結束調查。
彭州刑事調查組主任拿督拉惹沙隆證實,兩名分別為39歲及45歲的嫌犯是於下午3時30分左右在怡保新街場警局自首,目前彭亨警方在等待霹靂警方提供更詳細資料。
另一方面,不願透露姓名的目擊者指出,事發時,他正前往上班途中,並聽到一聲爆炸巨響。
“當我望向傳出巨響的銀行方向時,我看到兩名男子從銀行跑出來後,逃之夭夭。”
疑自製炸藥碎片送化驗
警方初步調查發現,兩名配戴頭盔的匪徒從銀行前門走入內,並帶著炸彈及樹干。
彭州警方刑事調查組主任拿督拉嘉沙哈崙指出,他們試圖炸開其中一部提款機,以劫走內里的現款,但提款機只凹陷了一角。
“警方根據現場搜獲的炸藥碎片,疑懷匪徒以自製炸藥干案,我們已將碎片送往化學局化驗,以鑒定炸藥來源。”
拉嘉沙哈崙在事發現場瞭解情況後,在記者會這么說。
“警方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條文,調查此案,一旦罪成者,可被判監禁最高7年或罰款不少過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他說,警方正追蹤匪徒下落,同時在調查此案蒙受的損失。
“警方已從閉路電視畫面,鑒定其中一名匪徒,希望公眾提供情報,協助警方盡速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