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新山彩虹花園
(新山4日訊)居民投訴隔壁屋子在陽台擴建房間,發現工人在車房挖洞建排污槽,銜接至屋外溝渠,擔心日后糞水排出,影響環境衛生。
楊秋順(65歲,新山派報同業公會副秘書兼派報員)今日向媒體投訴,他住在新山彩虹花園仄勞8路逾30年,10天前發現隔壁的雙層排屋單位進行裝修工程,同時在星期日(1日)開始在屋前挖洞。
“我向隔壁承包商了解得知,在屋前挖洞的目地,是為了要建一個排污槽,與在陽台擴建的房間廁所銜接,再將糞污水排到屋外溝渠。”
疑非法擴建
他聽了很震驚,擔心糞水排到屋外溝渠,除了發出惡臭味,也散播細菌,會對居民造成危害,所以通過媒體投訴,希望新山市政局加以阻止。
“據我所知,在住宅區進行的擴建工程,需獲得左鄰右舍屋主的簽名同意才能進行工程。但我都沒有收到通知,我多次包括在昨天,要求承包商出示擴建的圖測,以證明這項工程是獲得當局的批准,但承包商根本拿不出,因此懷疑是非法擴建。”
楊秋順說,該承包商更揚言“要告就告”,鄰居都陸續知道這間屋子要在屋前建排污槽,而紛紛表示反對,擔心污水環境衛生。
“我們屋子的排污槽是在屋后,相信隔壁屋主是為了省錢,不願花錢在屋內地下挖洞建污水管,銜接到屋后的排污槽,才乾脆在屋前另建一個排污槽。”
他說,隔壁屋子原本是有屋主居住,于3個月前轉手后,新屋主才于近日展開裝修工程,惟未曾見過新屋主。
洪文興:已知會工程部調查
新山市議員馬華黨鞭洪文興證實已接獲這起投訴案,且知會新山市政局工程部官員展開調查。
他接受《中國報》電訪指出,如果在工程部官員展開調查后,證實擴建工程是沒有獲得新山市政局的批准,工程則必須停止。
另外,投訴者楊秋順透露,早前已向馬華新山市議員黃培華投訴后,由洪文興處理這起投訴案,同時也感謝馬華市議員的協助。
他說,該單位有4間房間,隔壁屋子在未轉手前,已經有裝修,擴建成兩層半,相信隔壁屋子已約有7至8間房間。
他懷疑目前該間屋子的擴建工程,包括增建至十多間房間,再轉租給在新加坡工作的本地人,賺取租金。
承包商:擴建工程
已獲市政局批准
報導:劉麗敏
承包商黃先生(32歲)聲稱,凡在屋前挖洞不超過6尺,則不須向市政局申請,且在陽台的擴建工程不是建房間,而是建廁所。
他接受《中國報》電訪指出,該建在陽台的廁所工程是向新山市政局申請且獲批准。
他說,目前在屋前建的排污槽逾4尺深,功能是將糞水儲存在排污槽,至于排污槽旁建一個銜接到車房的溝渠,是讓陽台上擴建廁所的沖涼水排外,並非糞水排到屋外。
“如果對方好好跟我談,大家還可以談下去,但對方態度都不好,我為什么要給對方看圖測?”
他說,如果新山市政局的官員前來,才會出示相關文件。
“其實屋主已知道鄰居所表示的不滿,所以盡量吩咐我們的工程勿造成干擾,同時工程也會繼續進行,如果鄰居覺得這工程會導致有異味,我會做好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