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被告律師再傳召凱文胞弟 複審死亡申報表格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首被告律師再傳召凱文胞弟 複審死亡申報表格

(吉隆坡4日訊)副檢察司安東尼凱文莫萊斯擄殺案今日續審,首被告古納瑟卡蘭(52歲)辯護律師西瓦納登向法庭提出申請,再次傳召首名證人,即凱文胞弟理查莫萊斯,複審作為呈堂證物的國家登記局死亡申報表格。



此案第15名證人即吉隆坡中央醫院法醫阿末哈菲占早前指出,他是於去年10月22日在該表格上簽名,證實凱文極可能因窒息而死的死因,並指有關報死紙在家屬認屍時,已交給理查莫萊斯。

對此,西瓦納登強調,此表格直到今日才作為證物上呈法庭,且理查在其供證期間不曾提起,為維護辯方權益,決定作出上述申請。

第3和第4被告迪尼斯瓦蘭(23歲)與迪尼斯古馬(22歲)的律師馬諾哈然盤問,指曾有證人在供詞時,指凱文死亡證書填寫的死因為“未知”(unknown),理查回答:“我不知道”。



他指出,在此案中,解剖報告與身亡申請表格是同時準備的,而死亡證書是結論性文件;他也對驗屍報告是專家看法的說詞表示同意。

較早前,阿末哈菲佔在庭上指出,死者是在無意識下,被人以領帶捆綁,且凱文身上並沒有因受捆掙扎而留下的傷痕。

他指出,自己有出席去年12月12日的會議,但自己未看死亡證書內容,而將死亡證書交給家屬並不是他的權限范圍。

西瓦納登指,突來的打擊或心肌梗死也足以導致窒息死,即自然性死亡;但證人不同意說法。

他解釋,雖然凱文屍體在進行解剖時,早已“不新鮮”,心臟發臭,但他供心臟泵血的3條主要管道沒出現阻塞,因此非心肌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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