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律程序領養小孩 沒血緣可爭取撫養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依法律程序領養小孩 沒血緣可爭取撫養權

夫妻領養大伯遺腹子多年,妻欲離婚,難爭取孩子撫養權。



⊙李太太指出,5年前,丈夫的大哥和大嫂車禍身亡后,留下3歲的孩子。

她說,和丈夫結婚多年都沒有孩子,所以兩人決定領養丈夫大哥的孩子。

“我們經正式的法律程序領養小孩,將孩子視如己出,孩子也很聽話,與我們的關係都很好。”



她說,近年來和丈夫的感情轉淡,所以兩人協議離婚,但是關于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卻一直僵持不下,雙方都不願放棄孩子的撫養權。

她說,雖然自己經濟獨立,有能力獨自撫養小孩,但歸根究底她和小孩並沒有血緣關係。

李太太想問,就上述情況而言,她是否可以爭取孩子的領養權?

★麥嘉強律師

既然事主是透過正式的法律程序領養小孩,即便和小孩沒有血緣關係,也可以爭取撫養權。

屆時法官將會根據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能提供的基本措施及各方面因素進行考量,血緣並不是爭取撫養權的唯一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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