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哈妮:兒童修正法案理事會 擁2名18歲以下成員
(吉隆坡5日訊)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拿督斯里羅哈妮說,我國在修改2015年兒童(修正)法案時,成立了一個擁有2名18歲以下兒童成員的理事會,讓2人代表兒童反映問題和傳達心聲。
“這也是大馬首個特別的理事會,這2名代表建議所有兒童,至少要接受小學程度的教育、受到關注、保護和參與社交活動。”
她說,這2名代表所提出的兒童權益,皆與現代兒童所面對問題有關,她還希望未來能親自主持這項理事會。
她指出,國會上議院已在昨日三讀通過上述法案,並強調這項修正案旨在保障兒童權益。
羅哈妮是在2015年12月期間,親自將這項修正案提呈國會,主要修正2001年兒童法令,而修正幅度達70%。
羅哈妮今日出席“東南亞全球兒童論壇”時,這么指出。
出席者包括東協秘書長黎良明、瑞典國王卡爾古斯塔夫、全球兒童論壇夥伴顧問團主席卡爾柏、泰國立法議會主席代表蘇克索莫基特、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司法組主任祖海達、瑞典兒童、老人與性別平等部長的國務秘書巴拉。
另外,羅哈妮說,該項修正案主要是保障兒童權益、給予關懷及協助他們盡早,從虐待或家暴問題中康復,並指在有選擇之下,當局不考慮將情況特殊的孩童送入福利局看管,反而是委託相關家庭照料。
她說,唯有這么做,才能確保孩童在健康環境成長、權益受保障及接受教育。
“這項做法也是為了配合政府的倡議,即必須在孩童成長階段,給予他們足夠關懷和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