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律程序领养小孩 没血缘可争取抚养权
夫妻领养大伯遗腹子多年,妻欲离婚,难争取孩子抚养权。
⊙李太太指出,5年前,丈夫的大哥和大嫂车祸身亡后,留下3岁的孩子。
她说,和丈夫结婚多年都没有孩子,所以两人决定领养丈夫大哥的孩子。
“我们经正式的法律程序领养小孩,将孩子视如己出,孩子也很听话,与我们的关系都很好。”
她说,近年来和丈夫的感情转淡,所以两人协议离婚,但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却一直僵持不下,双方都不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她说,虽然自己经济独立,有能力独自抚养小孩,但归根究底她和小孩并没有血缘关系。
李太太想问,就上述情况而言,她是否可以争取孩子的领养权?
★麦嘉强律师
既然事主是透过正式的法律程序领养小孩,即便和小孩没有血缘关系,也可以争取抚养权。
届时法官将会根据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能提供的基本措施及各方面因素进行考量,血缘并不是争取抚养权的唯一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