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一個夜晚,三叔和我在祖屋前露天羽球場看著天上的彎月。他說:“不可以用手指著月亮!它會割掉你的耳朵。”那時我才三、四歲吧?我說:“哦。”是上小學前吧!我問三叔:“為什麼馬來人不吃豬肉?”三叔說:“豬很髒!”我說:“哦。”
但我對這個答案很不滿意。因為我屬豬,對它有一份認同與親近。外婆家養豬,我每次跟媽媽回她娘家,總會去豬寮看一看我的“親戚”,害得回家后,祖父總會笑問:“今天又吃了幾坨豬屎?”我心說:我沒吃!但只會傻笑。所以,后來二叔給我取個外號:憨得。
再長大一些,我對三叔的答案疑惑重重。他說因為豬髒,所以馬來人不吃豬肉。那麼,為什麼華人偏偏愛吃豬肉?難道華人愛吃髒東西?于是我又問長輩同樣的問題。這次得回較滿意的答案:因為伊斯蘭開始的地方,曾發生豬瘟,吃了會死人,所以就禁吃豬肉了。仿佛言之成理。但我還是不滿意,把問題留在心裡。
卅多年后,我遇到一本書:《食物與文化之謎》,作者馬文哈里斯﹙Marvin Harris﹚是個人類學家。我找到了我要的答案。
世上比穆斯林更早不吃豬肉的,還有猶太教徒等,原因是“不潔淨”。古代以色列人的上帝是禁止他的人民吃豬肉的。《聖經‧舊約‧利未記》說:“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這些都能使你們不潔淨。”《古蘭經》2:168則說:“他向你們禁止這些東西:豬的腐肉、血和鮮肉。”
豬其實是很可憐的,它不像其他馴養動物那麼“多功能”,例如狗可看門、馬可拉車、牛可耕田,豬的唯一功用就是殺來吃。而且,它很會長肉,牛只能把6.5%的飼料轉化為肉,羊13%;而豬呢?35%!偏偏它又那麼會生產,母牛需要九個月時間才能生下一頭小牛;豬呢?它懷胎四月就生八隻或以上!那麼,答案就很簡單了,馬文哈里斯說:“豬的全部精華,就是為了人類的營養和美食而產肉。”這句話讓我很傷心。
豬不只可憐,它還很倒霉。它其實聰明,如果淨水與污水讓它選擇,它一定選擇前者,只是淨水是留給人類用的,污水留給了它。有時連污水也沒有,它只能借自己的糞便降溫。老天造豬極不公平,它容易長胖,偏偏身上沒有功能性的汗腺,不能流汗,所以只能大口喘氣,或想辦法把自己弄得潮濕以調溫。更倒霉的是:豬與人同是雜食動物。意思是:當發生饑荒,豬會與人爭食。人都沒得吃了,怎可能拿人吃的食物去餵豬?
歷史證明早年西亞,包括“應許之地”曾養過豬。但后來森林減少,愈發乾旱,乃至變成沙漠。當人用水都成問題,養豬就成了一種成本與效益之間的考量。當生態條件變得不適合養豬,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宗教上立法列為禁忌,判豬以“不潔淨”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