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碧君:執法不嚴何懼法?
6萬名外勞,包括聯合國難民署難民卡持有者,在首都吉隆坡無牌駕駛,太猖狂了吧?
雖然這類無牌駕駛行為主要發生在私人工地,如果他們無視法律,公然載貨或駕駛重型車輛,公路使用者的性命安全不保。
這不是單純的外勞無牌駕駛問題,而是執法不嚴,僱主利用法律漏洞,膽敢違法衍生出來的問題;執法單位知道問題根源,但沒認真執法,甚至可能出現貪污濫權,才會讓問題惡化至令人擔憂的程度。
記得不久前發生工地羅厘撞死學生事件嗎?肇禍司機是印尼人,工程承包商也承認肇禍羅厘是幽靈羅厘,並願意承擔責任,此事引起民間議論、批評一段日子後,大家逐漸淡忘此事,但執法單位沒展示打擊外勞無牌公路駕駛違規問題的決心。
陸路交通局數據顯示,2014年與2015年分別有13萬6437及5萬5262宗涉及外勞沒商業駕照,卻任職公共交通工具或運輸羅厘司機的違規案件,公路使用者當然會擔心安全不保,因為我國明文規定,只有公民可以當公共交通工具及羅厘司機。
草菅人命
僱主漠視法律條文,聘請外勞駕重型車輛,而且不排除有外勞受聘駕駛巴士,這是草菅人命的做法;試想,吉隆坡是大都會,車輛川流不息,駕駛重型車的外勞籍司機稍微不慎肇禍,將造成人命傷亡與財物損失,並可能逃走避責,如果這類外勞無牌司機遍佈全國,對公路安全會構成很大威脅,所以執法單位不能以各種藉口,掩蓋執法不力的事實。
車輛噴黑煙、羅厘超載、長途巴士超速等陸路交通問題一籮筐,陸路交通局並沒有妥善策略對付違規僱主、業者及司機,只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結果事倍功半。
人,無懼法律,乃因執法不嚴、沒有依法嚴懲違法者;如果當局敢敢捉、敢敢罰,誰敢造次?
(普通組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