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美芹:體罰教育爭議

──《中國報》甲州高級記者

雪州某華小家長不滿校長因為小事公開鞭打學生,鬧上教育局,要求撤換校長。家長基于校長濫權,施以暴力,讓學生心靈受創,要求調走校長。

教育界近年來類似的事件是一波接一波,大部分皆涉及到老師處罰學生不當而被投訴。不久前馬六甲才發生補習老師過分鞭打學生,家長憤而報警一事。

教師的教學專業一再受到質疑,究竟是執教者的教學模式太老舊,停留在鞭打處罰的時代;還是家長保護孩子的心過于強烈,以至無法忍受孩子受到丁點處罰?

現今時代,確實不再適合以嚴厲的鞭打、責罵的方式來教學生,教學是神聖的,是充滿熱誠的,是具有使命感的,每一位老師的教學方式都不同,而每一位學生的受教方式也都不一樣,無法一概而論。

用愛的教育固然最好,但許多人都誤會它的本質。愛的教育不代表沒有規則,沒有處罰,沒有界限,它也有善意的處罰,目的是讓孩子知錯,瞭解做錯事的后果不是受到處罰,而是可能出現更嚴重的惡果。

許多人都感覺到,現在的孩子很難教,態度不好,學習力也每況愈下,但他們在學校的時間卻越來越長,原本半日制的學校,加上補習及課外活動,老師陪學生留校到傍晚,如果學生成績沒獲得提升,在教育局及家長施壓下,老師的壓力之大可想而之。

無可否認,一些老師選擇以體罰學生,來讓學生“知錯”及希望他們改進,但這種方法也不是每個孩子都受用的,一些孩子只要老師一個眼神就怕了;一些孩子經歷再多的體罰,卻因為已習慣而不再起作用,既然這種方式無效,也無謂再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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