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好 可教化” 台弒母情侶免死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成績好 可教化” 台弒母情侶免死

弒母的蔡京京(右)、曾智忠被判無期徒刑。小圖為死者陳誼。(互聯網)
弒母的蔡京京(右)、曾智忠被判無期徒刑。小圖為死者陳誼。(互聯網)

(台北5日綜合電)台灣女子蔡京京(34歲)與丈夫曾智忠(53歲),4年前聯手弒母棄屍案,花蓮高分院更一審判處兩人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週四駁回上訴,兩人確定逃過死刑。



一、二審均判蔡女無期徒刑、判曾男死刑,但花蓮高分院更一審認為,曾男在校時成績優良,仍有教化可能逆轉,判曾男免死,最高法院週三維持更一審判決,將兩人判無期徒刑。

台灣媒體報導,最高法院指出,希望蔡京京與曾智忠在往后監禁的歲月裡,能接受適當的治療,盡其所能補償被害人家屬,為自己所犯的罪行負責,而矯正機關應嚴謹並審慎考核兩人確實可回歸社會前,就算讓她們終身監禁也有必要。

牢裡成婚申請同住遭拒



判決指出,蔡京京2000年到紐西蘭求學,遇到大她19歲的英文家教老師曾智忠,兩人陷入熱戀。

2010年兩人回台后,找不到穩定工作,一度窮到去超市偷食物,蔡女還因此被羈押,她交保后向母親商借100萬元台幣(12萬令吉)被拒,她化老妝冒充母親盜領存款失敗,兩人窩在網咖度日,蔡母力阻止兩人交往。曾男將生活上的不順遂都怪罪到蔡母頭上,甚至說服蔡女“殺母轉運”。

2012年5月,曾男用電擊棒擊昏蔡母,再用膠帶封口鼻害蔡母窒息死亡,兩人用童軍繩綑綁蔡母手腳后,裝袋放入車內,載往花蓮豐濱鄉貓公溪出海口棄屍。事后兩人還嫁禍給蔡父。

兩人被羈押后,竟在2014年母親節前夕,在看守所內登記結婚,還向所方申請同住遭拒,蔡父得知結婚消息后傷心說:“我沒辦法祝福他們。”

法界批滑稽這樣鄭捷也免死

法官以曾智忠操行成績良好為由,認定他仍有教化可能,判決理由引發法界撻伐,律師謝以涵痛批,“捷運殺人魔鄭捷也是公立板橋高中畢業的,若照此標準,鄭捷也有教化可能免判死。”

另名不具名法官也說,用犯罪前的言行來判斷有無教化可能,“這是滑天下之大稽,以后好學生犯罪都可輕縱了!”

一名不具名法官指出,教化是“未來”的事,若以被告犯后的態度,來評斷有無教化可能尚有道理,但以犯罪前的言行來判斷就太不合邏輯,更何況曾男犯案時,已是近50歲的中年人,法官竟拿他20多歲時的表現,作為認定他有教化可能的理由,的確很難說服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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