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5日訊)一間嘛嘛餐館所售賣的椰漿飯調漲1令吉,店主卻無法出示相關收據而被控,今日被法庭宣判罰款4000令吉。
位於梳邦再也的該嘛嘛餐館,一碟普通椰漿飯價格是2令吉50仙,但最近調高至3令吉50仙,有顧客憤而向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投訴。
該部接獲投訴後,介入調查,發現店主無法應官員要求出示收據,因而牴觸2011年價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
俯首認罪
該名店主哥比納(36歲)今日被控上庭時俯首認罪,被罰4000令吉。
控狀指被告於去年6月29日早上11時25分,在執法人員前往其嘛嘛餐館(Silva’s Curry House)調查是否無理調高食物價格時,無法出示收據,而牴觸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