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準備清堂播天體營錄影 4被告突認罪 罰款5千

檳島西南區警區主任黎華興警監今日証實,否認在檳國家公園甘比灣參與天體營的3女1男被告,于上週五突改變初衷,向法庭承認有罪,各被判罰款5000令吉或坐牢6個月替代。

他指這4名被告悉數繳罰款,皆逃過牢獄之災。

此案原訂今日在浮羅山背推事庭開庭繼審,媒體代表抵達法庭後才獲知,此案早在上週五(29日)已提前審結。

據悉,控方當天原擬清堂後在庭內播放天體營活動的錄影片段,4名被告突改變初衷,向推事諾阿茲芝表示要認罪。這3女1男被告是周淑和(59歲)、陳佳薇(29歲)、鄭媛雲(39歲)及龔明隆(40歲、人名皆譯音)。

他們被控在2014年5月30日下午3時至晚上10時之間,在檳城國家公園甘比灣,赤裸參加天體營的10名男女之一。

控狀指他們在上述時間、地點,涉嫌在公共場所做出騷擾他人的猥褻動作,抵觸刑事法典294(a)條文。

除了這最後4名被告,另6人一早已認罪,他們是來自新加坡的大馬籍攝影師楊錦鴻(54歲),記錄片制作總監羅國雄(41歲)、巫偉平(34歲)、洪志慶(24歲)、楊志興(52歲,新加坡),及南達古瑪(40歲)(人名皆譯音)。

他們各別被判監禁1個月和罰款5000令吉,而認罪的攝影師則得面對多一項散播猥褻物品罪名,再被判坐牢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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