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11宗直銷及贗製品案 貿消部銷毀75萬貨品
(芙蓉5日訊)貿消部在2014年和2015年偵破11宗直銷貨品及贗製品案件,並于今日銷毀總值75萬令吉的貨品。
這11宗案件中,其中2宗為直銷案,9宗為贗製品案,皆已被控上法庭及下判;直銷案件是違反1993年直銷及反金字塔計劃法令,贗製品案件則違反2011年商品事務法令和1987年版權法令。
不法集團是在大馬設廠製造仿冒的名牌衣物、皮包、光碟、鞋類和知名酒類,再分銷至全國各地,由于贗製品幾可亂真,普通民眾分分鐘已用高價購入仍不知情。
銷毀正牌空酒瓶
貿消部執法組主任莫哈末羅斯蘭指出,不法集團是回收所有正牌空酒瓶,再將“假酒”裝入酒瓶內再重新包裝,才推出市場。
“由于不法集團使用正牌空酒瓶,只是酒水素質較差,導致其仿造度高達90%以上,外行者根本無法辨認真偽。”
據他了解,不法集團是將“假酒”分銷至全國各地的酒廊、卡拉OK場所等,雖說是“假酒”,但經營者卻不調低該批酒的價格,導致消費者以高價飲用“假酒”。
莫哈末羅斯蘭今早在該組助理主任阿金和該執法組管轄下的知識產權組主任奧斯曼陪同下,在該部位于森州汝來的倉庫大樓舉行銷毀贗製品活動后,向記者這么指出。
他指出,為免正牌空酒瓶流入市場,該部將直接銷毀所有正牌空酒瓶,以免不法集團有機會收購。
他透露,該局將與品牌持有人保持充分合作,一旦他們發現任何商家冒用其品牌貨物,該部將即刻派員採取取締行動。
嫌犯已控上庭定罪
莫哈末羅斯蘭指出,該部已逮捕11宗案件的嫌人,提控他們和定罪。
他說,涉案公司每一件贗製品可被罰款1萬5000令吉,重犯則可被判每一件贗製品罰款3萬令吉。
“至于個人,可被判每一件贗製品罰款1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重犯則可被判每一件贗製品罰款2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他舉例,其中一宗假酒案,該部援引2011年商品事務法令提控4名非法緬甸籍外勞,被判罰款47萬2000令吉,或以監禁5個月取代。
他指出,該部官員會將所有“山寨”名牌衣、鞋和手提包剪毀;液體酒類也會被銷毀,酒瓶將被砸碎后才丟棄。
另一方面,他說,由于齋戒月即將來臨,許多臨時攤位將開始“營業”,其中不乏各類贗製品,該部將派員暗中巡視,一旦查明,將即刻充公他們的貨物,該部已初步鑑定數個地區。
今年起獲逾493萬贗貨
莫哈末羅斯蘭指出,截至2016年4月,該部已取締272宗贗製品案件,起獲493萬4979令吉95仙的貨物,至于2015年,該部則已取締744宗贗製品案件,並起獲1671萬7588令吉78仙的貨物。
他說,在上述案件中,涉及者都尚未被控上法庭。
“此外,針對液化石油氣行動(Ops Gasak),該部已在2016年,取締76宗涉及濫用政府液化石油氣補貼的案件,起獲180萬9559令吉14仙的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