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的2016年最低薪金制,將于7月1日開始實施,大馬僱主聯合會不認同,要求展延,但政府人力資源部表明不會U轉。在此薪制下,西馬的最低薪金將是每月1000令吉,東馬920。大馬職工總會堅持政府必須落實,同時要爭取再提高。
僱主聯合會(雇聯)的反對理由是,“目前非落實良機”,而且,最低薪制必將帶來大裁員風潮。
最低薪制並非什么毒蛇猛獸,沒有什么可怕,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推行這個制度多時,包括鄰國新加坡。我國在2014年便已初次推行,當時的最低薪,西馬900令吉,東馬800令吉。
現在,雇聯的反對理由是,國內經濟不太好,要僱主支付最低薪,就會逼使僱主為減低成本而大事裁員。
這似乎帶了一點嚇人的味道。實際上,會不會如此嚴重?
要支付高薪吸引人才
事實是,一間公司或機構要節省開銷,特別是人力成本,它們要開刀的是領中上薪金的職員,而不是低薪僱員。裁退高薪人員才能省錢,裁退低薪員工見不到顯著效果。
7月開始的最低薪制,受影響的只是低級員工,他們的薪水僅僅是高層人員的零頭,公司無需把這些微小數字放在眼裡。
僱主擔心的,應該是外勞會要求更高薪金。假如是這樣,僱主就應該多聘用本地勞工,減少依賴外勞。外勞為什么受僱主歡迎?因為他們的薪金低,要求少;如果本地人獲得優薪照顧,本地人沒理由不做吧。我國在沒有外勞之前,勞力市場是不是只有依靠本地人?
根據中國著名訊息公司“58同城”的數據,去年,中國藍領平均每月收入突破4500元人民幣(約2715令吉),遠遠超過大馬7月要實施的最低薪額1000令吉了。
我們應該提高生產力,追上世界水平;要願意支付高薪來吸引人才,不要一味去找低薪員工。聘請國人,就沒有人失業,同時也減少發薪給外勞和導致外匯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