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句話藏危機 機場機上不可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10句話藏危機 機場機上不可說

阿都阿玆警告公眾,在機場和飛機上都須慎言。
阿都阿玆警告公眾,在機場和飛機上都須慎言。

(雪邦4日訊)去到機場或上了飛機,有10句話萬萬不可脫口而出,否則分分鐘禍從口出!



警方指出,除了“炸彈(BOM)”一詞,其他詞句如“我有武器”、“騎劫”、“我要炸飛機”、“飛機會爆炸”、“背包會爆炸”、“核子彈”、“恐怖襲擊”及“爆炸”等,具有安全威脅、犯罪及恐嚇等敏感字眼,也是機場和飛機上的禁語。

在機場和飛機上亂開玩笑者,口出上述詞句者,將立即被警方逮捕及提控。

雪邦警區主任阿都阿玆助理總監昨日指出,“炸彈(BOM)”是機場禁語后,今天再公布詳細的機場和飛機上“十大禁語”。他說,大馬機場公司雖沒有指定特定的禁語內容,但只要公眾被人聽到,或說出上述10句話或其他涉及安全威脅、犯罪及恐嚇的字眼,就會被警方逮捕。



他透露,去年有7人因在吉隆坡國際機場(KLIA)和第二吉隆坡國際機場(KLIA2)說出炸彈字眼而被捕,但今年首5個月,則有8人被捕。

阿都阿玆說,有感越來越多人因亂說話而惹禍上身,警方有必要召開記者會提醒民眾,在機場和飛機上慎言。

他說,去年至今落網的15人,包括本地人和外國人,其中一人是《馬新社》電視台記者,他們已被提控上庭。他指出,據機場應急計劃法令第92條文,任何隨意說出炸彈字眼的人,即便是開玩笑或純粹只是發牢騷,都是一項嚴重刑事罪,可在刑事法典第506條文(刑事恐嚇)下被控。

在該條文下被控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開玩笑發牢騷也判監罰款

“落網嫌犯都是開玩笑和發牢騷,結果換來牢獄之災!”

阿都阿玆說,去年至本月3日有15人在吉隆坡國際機場(KLIA)和第二吉隆坡國際機場(KLIA2)因說出炸彈字眼而被捕和提控,大部分被判坐牢和罰款。

“這15人,其實沒有惡意,大部分只是開玩笑,比如當移民局和關稅局官員問他們的行李箱為何那麼重,他們隨口開玩笑稱裡面有炸彈,因而惹禍上身。”

他續說,在機場和朋友開玩笑說他的背包有炸彈或武器,或埋怨在機場等太久隨口抱怨說“他們(官員)要查那麼久,難道有炸彈?”都會被警方直接逮捕。

不知情不能成理由

“不知情,並非脫罪的理由!”

阿都阿玆說,根據我國法律,不知情不是脫罪的理由。

“公眾不能說他們不懂炸彈字眼是禁語而脫罪,因為這不是藉口。”

他說,根據機場應急計劃第92條文,“炸彈”、“我有武器”、“騎劫”、“我要炸飛機”、“飛機會爆炸”、“背包會爆炸”、“核子彈”、“恐怖襲擊”和“爆炸”,都是具有炸彈威脅的刑事成分,所以玩笑不能亂開。

根據過去案例,嫌犯被提控後,都會被判坐牢數天,另加罰款2000令吉至7000令吉不等。

過去10年公眾在機場/飛機因說出炸彈而被捕案例

1)日期:2016年1月12

地點:檳城國際機場

案情:一名32歲印尼女子準備乘搭早上9時45分的班機飛往吉隆坡時,向機場安檢人員開玩笑指她的行李內有炸彈,結果當場被捕,經檢查后證實行李內沒有爆炸物,女子較后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嚇)條文提控上庭,涉案者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7年或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2)日期:2015年11月30日

地點:吉隆坡國際機場

案情:一名來自中國天津的38歲男遊客在吉隆坡國際機場準備乘搭飛往北京的班機時,向機組人員戲稱自己攜帶爆炸物,結果驚動警方到場捉人,並展開地毯式搜尋,最終證實只是一場鬧劇,男子後來被判坐牢5天,罰款7000令吉。

3)日期:2015年9月9日

地點:檳城國際機場

案情:一名61歲印尼華僑,因不滿航空公司職員要求他把超重的行李分開寄艙,向馬印航空公司柜台服務員出言恐嚇,要炸毀飛機,對方即向警方報案。男子最後承認刑事恐嚇罪名,被判罰款5000令吉或坐牢6個月。

4)日期:2015年6月1日

地點:吉隆坡國際機場

案情:馬新社電視的記者及攝影師到機場馬航行政部採訪,開車經過安檢時,男攝影師被指示打開汽車行李箱時,咕噥了一句車內有炸彈,結果被捕。

警方在調查后獲悉攝影師只是在開玩笑,因此在當天下午已允許兩人保釋。

5)日期:2014年5月6日

地點:第二吉隆坡國際機場

案情:一名來自砂拉越的41歲婦女,在馬印航空一航班內等候起飛時,因不滿空姐要求她把腳下的行李移到上方的行李櫃,而與空姐發生口角,更恐嚇指機上有炸彈,結果被警方逮捕並被援引恐嚇罪名調查。

6)日期:2014年3月21日

地點:砂州古晉國際機場

案情:一名23歲的軍人于事發當天早上9時50分在候機室準備登機前,與友人聊天時,語出驚人,以開玩笑口吻稱有攜帶炸彈上機,被機場職員聽見。

為安全起見,機場駐守的警員上前瞭解情況,事后確認該名軍人只是開玩笑;儘管如此,警員還是把他押走,不讓他登機。

7)日期:2009年3月18日

地點:美里機場

案情:一名49歲來自西馬的男子乘機赴吉隆坡時,向空中服務員開玩笑指其行李內裝有炸彈,結果被警方逮捕查辦。

機場警員赶緊聯絡軍火部門及警犬隊到機場展開調查工作。警方檢查男嫌犯的行李箱後,並沒發現炸彈。

8)日期:2007年5月17日

地點:檳城國際機場

案情:一名35歲印度籍婦女攜帶兩名幼兒,在機上硬闖機艙不遂,口出狂言欲騎劫飛機,在抵達檳城國際機場時被扣查。

由于狂婦大鬧班機動機不明,航空公司為了安全起見,當班機于晚上7時許抵達檳城峇六拜國際機場時,即聯絡機場警察將她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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