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遭指责侮辱伊斯兰 诺法丽达起诉商人
(吉隆坡6日讯)“G25”组织发言人拿督诺法丽达因不满商人阿兹米阿萨,指责她侮辱伊斯兰,入禀高庭起诉该商人诽谤。
起诉人代表律师叶纹豪今日告诉记者,法官拿督杨惠嫦在内庭鼓励他和答辩人代表律师阿扎巴西尔透过调解程序,以寻求和解方案,并择定案件于5月13日过堂。
现年69岁的诺法丽达在诉状中指出,答辩人在去年7月于网上撰写及刊登题为“刘蝶事件是一个温柔的提醒”的文章,是含有诽谤起诉人冒犯伊斯兰的成分,
诉状指出,相关文章也在马来西亚穆斯林联盟网站中上载,后者同时也在回应网友的评论内,二度贴出评论诽谤起诉人。
起诉人透过律师要求对方删除该文及道歉不果后,便在今年3月7日入禀高庭。
诉状也指出,答辩人在文章中指责起诉人利用职位,嘲弄、愚弄及挑拨伊斯兰及穆斯林,将起诉人比喻为极端分子、背信弃义、不是一位虔诚的穆斯林,以及违犯国家原则和不适合作成为大马公民等。
曾是大马驻荷兰前大使的诺法丽达在此诉讼中寻求普通赔偿,以及要求答辩人刊登道歉启事等,并寻求庭令阻止答辩人或通过代理继续发表、撰写、出版或散播诽谤文章和字眼。
答辩人在答辩书中则以中肯评论、属实及受约制特权保护等为抗辩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