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黃治振
(吉隆坡6日訊)隨著巫統大港區國會議員拿督諾麗雅在直升機墜毀事故中離世,意味著大港區即將迎來一場補選。
這是因為根據聯邦憲法第54(1)條款,不管是國會或州議會,議會期限一旦滿3年,懸空的議席就無需舉行補選;除非有關選區懸空可影響國會下議院大多數議席,則議長需以書面通知選舉委員會,進行補選。
我國在2013年5月5日進行全國大選後,在同年6月24日召開第13屆第1季第1次會議,議會期限至今未滿3年,因此議席懸空仍需補選。
另外,根據聯邦憲法第55(4)條文,選委會必須在議席懸空的60天內舉行補選;因此在大港區國會議席懸空後,就必須在2個月內進行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