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訊)自稱是已故副檢察司安東尼凱文莫萊斯好友的達威恩說,凱文在英國有一份遺囑,因凱文在英國有財產,相信受益人正是他(達威恩)本身。
“我收到該國律師通知,但我沒時間飛往英國處理有關遺囑,我要等案件解決后才過去。”
換而言之,凱文胞弟理查手持一份遺囑,達威恩另有一份遺囑,繼而引起庭內眾人嘩然及疑惑。
來自新山的達威恩(23歲)是“副檢察司擄殺案”第19名證人,也是首先發現凱文失蹤的朋友,他稱自小就認識凱文,其父親與凱文亦是多年好友。
記得凱文穿著打扮
他今日供證指出,凱文于9月4日即失蹤當天,早上7時40分出門,與平常上班出門時間一樣,而當時他親自送凱文出門,因此記得凱文的穿著打扮。
他指出,因凱文工作繁忙,他會幫凱文繳付賬單等,也可以自由進出凱文家。
“我週末都會去凱文家,空閒時也會去。”
達威恩說,凱文有2輛車,分別是車牌為WA6264Q,灰色的普騰統領官車,及車牌為WXD1932,白色的日產Teana,為私用。
“WXE4032是普騰Inspira,但已經換成WA6264Q官車,只是沒去管理處登記。”
他證實,凱文于9月4日是駕駛WA6264Q出門。
他續說,9月4日當天從早到晚聯絡不到凱文,后者的兩部電話皆關機,直到隔天晚上都無法聯絡,因此通知其親友。
“他回家不會超過晚上10時,而且一定會馬上回電話,所以一定出事了。”
詢及昨日提及的拉那,達威恩說,拉那是凱文的私人司機,當凱文需要出遠門時,拉那就會上門來載他,因此他擁有通行卡,但並不會到凱文家居住。
緊急聯絡人沒兄弟
達威恩指出,凱文曾給他數個緊急聯絡人號碼,但當中並沒有他任何一個兄弟,只有同事。
他稱事發后不曾直接聯絡理查莫萊斯告訴他凱文失蹤,是理查收到消息后才致電給他。
首被告古納瑟卡蘭代表律師拿督斯瓦南登詢問,理查聲稱與凱文感情好,達威恩是否知道這件事,達威恩表示不知道,也不曾見過凱文任何兄弟出現在其住家。
達威恩說,凱文曾申訴處理軍醫古納瑟卡蘭案件非常壓力,並曾說沒有興趣處理該案件。
“他曾作出退休申請但不成功,因此非常失落,他真的非常非常累。”
辯方律師詢及死者是否曾訴說患有任何疾病時,達威恩表示沒有,也沒有服食任何藥物。
達威恩說,凱文是非常虔誠的天主教徒,經常去冼都及十五碑教堂。
此外,達威恩稱9月16日他接獲警方通知尋獲凱文屍體,並要求他到醫院認屍。
“當時只有我一個人去認屍,我認得凱文袖扣、項鍊、十字架等,只是不記得領帶顏色。”
理查:大衛沒看過死亡證書
凱文三弟拿督理查莫萊斯週五再度出庭供證時指出,三哥大衛莫萊斯早前在庭上指院方曾出示死亡證書,而死因是:不知名(unknown),是一派謊言。
“他們(大衛及查理斯)不曾接觸死亡證書,從領屍到火葬,都是我一手包辦,他們一眼都沒看過死亡證書,怎麼能看見死因。”
“只有我擁有死亡證書正本。”
詢及為何大衛需要在庭內撒謊,理查指大衛可能想要誤導大家。
他在庭內再三指大衛說謊,並稱只有自己關心凱文。
律師反問:大衛及查理斯想申請第二次解剖,難道不是關心凱文嗎?但理查直言凱文遺體已發臭,2人卻只想著第二次解剖,所以他自行領屍。
再追問為何選擇火葬時,證人指遺體發臭,沒有教堂願意處理凱文屍體,因此選擇火葬。
期間他望向被告欄指出,打從第一天起就知道兇手是誰,根本不必再做第二次解剖。
供證完畢時,理查再度向首被告古納瑟卡蘭投以兇狠的眼神,方離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