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訊)柔佛蘇丹依布拉欣聲明,君主在議會立法上扮演重要角色,如擁有召集、解散州議會或委任大臣,以及州議會上通過法案,必須通過君主簽署同意方為有效的權利,若君主的權利受限或被撤除,將淪為“橡皮印章”(rubber stamp)。
“倘若君主權利受限或被撤除,那么在國會或州議會產生的草案面前所扮演的角色,只是淪為‘橡皮印章’。”
殿下說,類似事件已在中央政府層級、數個州屬發生,但這在柔州並沒有發生。
殿下敦促君主受限的情況,能夠得以糾正。
殿下今早為全國國會及州議會議長大會主持開幕時,這么發表御詞。
殿下認為,君主、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彼此之間的關係,完整地促成一個有效率的州政府行政機構。
君主權力已限制
殿下說,在聯邦憲法與州憲法下,君主與議會組成了一個完整議會結構,倘若國家元首或州統治者審視與同意法案的權力受到限製或被撤除,這是不合理。
“如果從前王權被英國削弱或君主被迫接納對方的意見,馬來人會站在一起提出‘馬來亞聯邦’,但現在還有馬來政黨在考量一個草案,已在限制君主的權力。”
殿下說,更為嚴重的情形是,國家元首被迫接納或依據內閣的建議行事。
殿下言明,這是聯邦憲法第40(1A)條例與66(4A)條例在國會獲通過修正,同時第885條文于1994年6月26日起生效之后,為了政治或個人的利益考量,國家元首權力已被剝奪。
殿下敦促有關情況,必須給予糾正。
殿下促州議員維護形象
殿下強調,國會與州議會都代表國家形象,殿下不容許有關在樹下召開州議會的情況在柔州發生。
殿下敦促州議員及議長,一起維護州政府立法機關的州議會形象。
他提醒州議員必須照顧形象,在議會參與辯論時使用文雅用詞,因為議會並非爭吵和口舌之爭的地方。
此外,殿下說,目前的國州議會議長面對了挑戰,包括面對議會上的朝野政黨,殿下促請議長必須保持公正及中立的態度,讓朝野議員都有發言的機會,同時議長必須熟悉國家憲法和州憲法,而非只是熟讀議會常規。
出席者包括柔佛王儲東姑依斯邁、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班迪卡及柔州議長拿督莫哈末阿茲。
好事之徒勿挑撥離間
柔佛蘇丹依布拉欣也促請各造不要成為“好事之徒”(jangan jaga tepi kain),試圖挑撥他和柔佛州務大臣拿督莫哈末卡立諾丁的良好關係。
殿下鄭重強調,他和莫哈末卡立諾丁保持良好關係,促使柔州的繁榮與進步。
“我奉勸各造不要成為好事之徒,挑撥我們兩人的關係。
殿下說,柔州是奉行有禮及有風度的“柔州民族的文化“(Budaya Bangsa Johor),但這招到很多人妒忌。
殿下強調,殿下和大臣這般良好的關係,是鞏固及促使今天的柔州繁榮、和諧及進步;而大臣在採取任何決策前,都會請示他以及與他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