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40%人民组屋欠租 房屋局:有人9年没还
(新山7日讯)国家房屋局总监拿督莫哈末尤索夫指出,拖欠人民组屋租金情况严重,在吉隆坡,有约40%租户拖欠人民组屋租金,其他地方更有租户拖欠租金长达9年!
他说,全国有10万3000所人民组屋单位,一些租户常拖欠租金。
他说,该局会对擅自转租的租户,发出一个月搬走通知信,若租户租给外国人,则立即开出终止通知书,绝不通融;至于拖欠租金者,该局不会采取行动,但会催收租金。
莫哈末尤索夫今早在新山斯里士都兰人民组屋参与“社区和谐执法行动计划”后这么指出。
下月取缔砂民都鲁组屋
他说,这已是全国第四个社区和谐执法行动计划,主要调查拖欠租金、转租给第三者和滥用单位者。
“这项行动不是为了要逮捕任何人,而是让没有屋子者及平均月薪低于3000令吉的国人,通过付租金方式,有一个栖身之所。”
他强调,执法行动也提醒租户,勿转租尤其给外劳牟利。
“在斯里士都兰人民组屋虽未接获租户转租给外劳的个案,但租户也有可能在收到风声下,外劳早已搬走了。”
他说,当地拖欠租金的现象不严重,最多只欠3个月,转租给第三者的个案也不多。
该局将继续展开执法行动,包括在5月到雪兰莪、6月到砂拉越州民都鲁的人民组屋,展开执法行动。
出席者包括国家房屋局副总监罗哈妮与柔州房屋政府秘书局(SUK)主任莫哈末拉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