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都拉曼達蘭:針對海底隧道 準備聽解釋並回應
(居林8日訊)國陣通訊策略主任拿督阿都拉曼達蘭說,他準備聽取檳州政府週一(9日),就海底隧道項目作出的解釋,並準備回應。
詢及檳州政府駁斥阿都拉曼達蘭舉出的數據不實,他強調,檳城隧道項目的各書面研究,耗資費用突破3億500萬令吉,以及受委的私人公司在研究完成之前,已獲州政府支付1億3900萬令吉的頭期付款,皆根據檳州政府提呈的合約文件而來。
“因此,當檳州首長林冠英說,我的數據不對,那應當是他提呈的文件有問題。”
阿都拉曼達蘭也是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他今日出席吉打州居林加拉里體育館,為“活出再循環生活”環保嘉年華推介后,在記者會這么說。
他提醒林冠英就海底隧道7大疑問解答,向公共工程部長拿督斯里法迪拉尤索夫解釋,書面研究費用為何過高。
“工程部有相對費用更低的專家,供檳州政府進行評估作業,但對方卻沒用,因此這也應在週一作出解釋。”
推介禮出席者,包括居林市議會主席諾丁及居林區州議員蔡通易。
1)為何檳城隧道項目的各書面研究耗資費用,突破3億500萬令吉?
2)是否對檳城隧道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進行公開招標?若已進行,請解釋為何會把該項工作,交由不曾為人顧問或專家的一方進行,且最后結果是該方無法執行?
3)為什么受委的私人公司在研究完成之前,已獲州政府支付1億3900萬令吉的頭期付款?
4)若可行性研究顯示該項目不宜繼續,檳州政府在支付頭期付款后,可獲得什么?
5)若該家私人公司無法如期竣工,將有何處罰?
6)州政府答應全額支付興建費用后,為何還讓步,同意該公司徵收長達30年的過路費?
7)為何檳州政府在2013年,同意轉讓110英畝填海地段,作為興建檳城隧道項目的支付費?該項目料最早2025年竣工,該地段2025年的價值,料比該項目總額即63億令吉,高出雙倍或三倍。
6月起對付沒分類垃圾者
阿都拉曼達蘭說,政府去年9月落實源頭垃圾分類計劃后,今年6月1日將依法對付沒源頭分類者,首次犯錯罰款50令吉,重犯第二次100令吉,再犯則罰500令吉。
“我國目前再循環率為50%,全國各地每天收集到超過3萬吨垃圾,在推動垃圾再循環工作上,一些廢料如紙張、塑料瓶可製成再生能源,延長垃圾處理場壽命,降低垃圾處理成本,避免開設人人敬而遠之的新垃圾場。”
部長說,吉打州E-Idaman廢物承包公司為鼓勵在家分類垃圾,推出優惠回饋卡給市民,該公司向市民回收可循環物品,經秤重量后,會把價錢輸入至該卡,市民可用該回饋卡到指定商場購物,作用如同一觸即通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