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犯錯願受罰” 校方出新招.家長又抗議

約30名家長,週一(9日)拉起橫幅,抗議一批在課室喧鬧的四年級學生,被校方鞭打后逼簽“同意書”。(攝影:潘嘉威)

校方指示學生寫的同意書內容。(攝影:潘嘉威)

(蒲種9日訊)雪州蒲種競智華小再掀波!

繼日前發生校長鞭打沒帶《大拇指》晨讀本學生的風波后,今早再有家長現身校外拉橫幅,抗議一批在課室喧鬧的四年級學生,被校方鞭打后逼簽“同意書”,同意若日后再犯錯,可被校長和副校長處罰。

這些家長透露,4月29日,該校一批四年級學生在班上吵鬧,被帶到副校長室外走廊鞭打后,當場被指示寫下上述“同意書”,“同意書”也必須交給家長簽名,引起部分家長不滿。

抄錄條款不准學生發問

他們指出,校方強逼學生簽署這份“同意書”做法不當,因為被體罰的學生年僅10歲,指示他們寫下並簽署這份與“協議書”無異的“同意書”,與校方訂下協議,對學生非常不公平。

家長說,副校長鞭打這批學生后,親口念出“同意書”裡的“條款”,指示學生抄錄下來,也不允許他們發問,否則“多問一個字即挨多一鞭”。

據他們所知,約有10名學生簽下“協議書”,有者簽名后還被指示把“同意書”張貼在課室內。一些學生卻不敢拿給家長簽名,乾脆把“同意書”放在書包裡。

董事長向家長瞭解

約有30名對校方不滿的家長,今早在代表律師陪同下,在校外展開抗議行動。

他們舉起寫著“校長逼簽用意何在?”、“我們不要暴力校長”、“沒帶雜誌,鞭。沒帶書,鞭。逼簽合約,鞭鞭鞭鞭鞭”、“校長逼簽變相威脅”等字樣的橫幅,宣洩對校方的不滿。

競智華小董事長拿督黃福安也現身,向家長了解狀況。

家長的糾察行動引來警方注意,巡警以沒有申請集會為由,勸告家長們離開。

家長代表吳紫燕和被鞭打的學生母親溫女士,向記者發表簡短言論后,即指示其他出席的家長解散,期間沒有發生不愉快事故。

(本報潘嘉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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