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騙錢.公司接信 交警調查再上庭交代
員工在公司不知情下使用公司發票在外招攬生意,騙取顧客大筆款額后失蹤,公司為此接到顧客的律師信而不知如何是好!
⊙曾小姐向《中國報》指出,一名員工不久前擅自使用公司發票招攬生意,並從一名顧客手中取得一筆款額后就“落跑”,公司對此完全不知情。
她說,該名顧客為此而報警並在數日前發出律師信給其公司,而雇主的意願是希望該名顧客向“落跑”的員工追討損失。
“公司完全處于不知情的情況,試問我們應如何是好?面對顧客的律師信,我們可否無需理會呢?”
★麥嘉強律師
一旦公司接獲任何來自顧客的律師信或出庭的庭令,皆不能置之不理或拒絕出席,因這會導致公司被法庭判有罪。
既然公司指員工的所作所為是在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公司需因員工涉及刑事案而向警方報案,交由警方調查,一旦查證該名員工確有犯罪行為,公司在法庭上就可給予合理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