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校方好好談
相信許多人曾有這樣的經歷:忘記帶課本上學、懶惰沒做作業、錯別字連連時,都曾被老師罰抄“我以後不會再犯”若干遍或寫悔過書。方法管不管用乃因學生而異,若說老師用意良好那可不會錯。
時代不同,如今為人師表者,作育英才依然心切,也繼續沿用“恩威並濟”的一套,卻有學校為“方便行事”,迫學生簽署“同意書”,闡明日後學生再犯錯時,校長和副校長有權處罰。
質疑校長用意
雪州蒲種競智華小的做法,招致部分家長不滿和抗議,認為對學生非常不公平,更質疑校長用意;校方則表明,迄今沒有接獲家長針對“同意書”作出投訴,相信也有許多家長對此管理手法無異議。
悔過書的用意是讓學生記住自己犯過的錯,承諾不再犯,如今的“同意書”卻授權校長處罰問題學生,十分具爭議性。
校方為確保學生學乖的出發點固然正確,但如此執行方式是否能有效解決問題?此舉未見其利,先見其弊,一些學生和家長都擔心,此同意書一旦被濫用,則學生吃了苦頭也無從向校方究責;這些學生和家長的疑惑心理,並非一句“不犯規不鬧事就不怕吃苦頭”就能安撫。
公正執行校規
如果校方和大部分家長都認為這是管理學生的最佳方案,校方也須向有疑惑,即使是少數的家長講解用意,換取他們接受,更重要是,校方或教師必須確保公平、公正執行校規,讓家長對校方建立信心。
競智華小日前才發生校長鞭打沒帶《大拇指》晨讀本學生的風波,如今再發生“同意書”風波,教育部有必要介入調解 ,並妥善安排,讓各校引以為鑑,學習更透明處理校務行政事務。
教育是引領孩子奔向康莊大道的明燈,家長和校方不應針鋒相對,而應盡量溝通,和平解決問題,才能達到學校辦學名聲好、家長孩子學習優的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