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蔷:百行孝为先
有人说,心中有父母,一个人再坏也不会坏到哪去。
再说,“百行孝为先”,从孝心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行和人格。
生我育我者父母也,做人不孝顺那是枉为人了。
可是,随着我国人口日益老化,乐龄人士越来越多,弃养父母的案例却也越来越常见了。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指出,该部目前没有计划要拟订新法令,强制孩子奉养父母,所以不奉养父母并不是罪,至于孝不孝顺就全凭道德良心了。
老实说,孝顺是为人子女者的天责,如果这也要法律来约束,未免显得太悲哀。
周日刚好是母亲节,很多为人子女者都为妈妈大事庆祝一番,虽然是老生常谈,但是孝顺妈妈不应一年仅有一次而已,以为送束花,请吃大餐就尽了责任,那是一厢情愿的肤浅想法。
以前妈妈为了孩子劳心劳力,无怨无悔的抚育孩子长大,孩子反哺乃是应当为之的事。
人到了乐龄阶段,无非最想享受天伦之乐,但是孩子为生活奔波不停,妈妈虽然口里说体谅,但是心里毕竟还是希望孩子多关心一点自己,然而有多少孩子可以体会妈妈的苦心。
每个人都会老,将心比心,有朝一日自己也到了这个年龄,是不是也会有这种感受?
讲到孝顺,其实也必须以身作则,父母做的一切,孩子会看在眼里,今日你不孝顺,还奢望他日孩子会怎样对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