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0日訊)行動黨丹絨武雅州議員鄭雨週說,檳州立法議會以“技術性”理由,拒絕讓他提呈動議一事,是“雞蛋里挑骨頭”。
鄭雨週在第13屆第4季第1次檳州議會前,提呈動議,要求檳州憲法委員會探討,限制首長任期一事,但不被議會接納。
他今日在議會開幕后,接受訪問時指出,其實在正式提呈動議前,他曾拿著動議草稿,詢問檳州議會秘書及議長,其動議方式、以及所援引的條文是否正確。
“當時,他們說‘基本上’沒問題。豈料,到最后還是無法接納我的動議,雞蛋挑骨頭。”
他說,他是援引檳州議會第31、54、86、89、93和109E條文,提呈有關動議。
“我擔心州議會,會以引用錯誤條文為由而拒絕我的動議,因此我援引多項條文,但沒想到議長卻以我用了不相干的109條文,而拒絕我的動議。”
下屆議會重提呈
他對有關動議不被接納一事,感到遺憾;他說,本身將在下一屆議會,重新提呈動議。
另外,談及是否支持巫統浮羅勿洞州議員莫哈末法力,所提呈的“取消檳島南部填海計劃”動議一事,鄭雨週未正面回答。
他說,這項動議與法力在上次議會中,所提呈“擱置新填海計劃”一事,有關聯。
“要看動議內容,以及議會辯論的內容,我才決定支持與否。”
李凱倫:賦副首長法定地位
動議被拒不放棄
公正黨馬章武莫州議員李凱倫指出,儘管他提呈動議,要求檳州憲法委員會研究,賦予檳州第一及第二副首長法定地位一事遭到議會拒絕,但他仍會繼續研究,如何讓副首長職位“正名”。
他指出,議長以有關動議,不符合檳州憲法及聯邦憲法為由,拒絕接納動議。
“根據檳州憲法,檳州政府需委任4至10名行政議員,因此,若要為第一及第二副首長正名,就必須再增加2名行政議員職位。”
他也說,聯邦憲法第8列表中,也未闡明副首長的職位,因此有關動議,被議會認為是“違憲”。
“根據我的了解,聯邦憲法也未闡明副首相的職位。”
雖然如此,他指出,本身會與公正黨的國會同僚,研究及商談,是否有任何方式爭取副首長的法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