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学生改过自新 签悔过书实行已久
独家报导:郭贞黎
(吉隆坡10日讯)我国中小学校在20、30年前,已有要学生签署悔过书、协议书、宣誓书的做法,除了让严重违反纪律的学生改过自新,也旨在激励学生。
蒲种竞智华小数十名家长日前在学校门前拉横幅,抗议一批在课室喧闹的四年级学生遭校方鞭打后逼签“同意书”,同意日后若再犯错就会被校长或副校长处罚,引起国内家长和教育界关注。
《中国报》向资深教育界人士、校方等了解,上述签署“同意书”的形式在小学或中学存在已久,名称也不一,胥视校方要作为激励或处罚用途,可被称为“悔过书”、“协议书”、“宣誓书”或“同意书”等,内容各异。
消息说,若是悔过书,一般是由校方纪律老师或辅导老师要严重违反纪律的学生,特别是一再重犯的学生签署,例如学生涉及打架、偷窃、破坏公物或多次不交功课,在被纪律老师或辅导老师召见时,有些会要求学生写下悔过书。
消息说,悔过书不在于校方要如何处罚学生,而是要让学生知道所犯的错误,并承诺不会重复,等于学生对本身的一个承诺。
无须家长签名做证
“悔过书内容通常注明若重犯会接受校方处罚,但没有注明会被谁鞭打,或要家长作证,也不鼓励写上严厉处罚及鞭打处罚。”
消息说,一般学校只是让学生签署,并无须家长签名做证。
消息指出,不管是签署悔过书或宣誓书,有些学生签署后也没有告知家长,或告知了家长后,家长也没注意,形成有些家长不知有不同用途的宣誓书、协调书或是悔过书的存在。
教育界评语两极化
对于悔过书能否达到教育学生的效果,教育界评语两极化。
记者向资深教育界人士和校方等了解,一些人士不认同要学生签署悔过书的做法,他们认为这不只无法带来更大效果,反而会引发家长不满。
有者却认为,悔过书只是一种形式,但因为地区和家长背景和教育程度的不同,在字眼上的使用必须要很小心。
消息说,使用悔过书不一定带来效果,因情况和学生背景不同,使用方式各有不同,尤其是对一些初次犯错的学生,劝告、引导会比签署悔过书效果更佳。
无论如何,一些消息说,在目前不能鞭打、不能处罚的情况下,确实让一些学校不知要如何处理屡劝不听、顽皮不听教的学生
消息说,改善学生纪律问题的方式有很多种,但鞭打或写悔过书效果并不大。
有者也认为,悔过书或协议书的出发点在于辅助和教化学生,不是要如何处罚学生,家长应该更正面看待。若家长持不同看法,可通过校方处理,或通过家协和董事部协调,内部协调会是解决问题的最佳管道。
“一些家长反应太激烈,担心会引起连锁性效应,包括家长会效仿学校前拉横幅的举动。”
考生签宣誓书力求佳绩
近年国内不少华小、淡小和中学,大约是2、3月就会要求学生签署宣誓书,以在小六考试、初中评估(PT3 )或大马教育文凭考试等,达到所设定的成续目标。
消息指出,上述宣誓书有激励用途,鼓励学生朝着目标努力。
全国校长职工会副总会长王仕发接受电访时说,每一间学校对小六考试协议书的处理方式各有不同,有些是学生和教师之间签署,有些由家长和教师间签署。
他指出,2月至3月间,教师在评估学生成绩后,会与学生讨论在年尾小六检定考试,定下学生所要考取成绩的目标。
他说,教师会联络家长到学校,与家长会面讨论孩子的成绩,让家长了解孩子将面对小六检定考试。
王仕发说,讨论过程中,家长会签署一分协议书,承诺会关注孩子学业,协助孩子达到小六检定考试的目标。
“协议内容,重点是让孩子兑现其小六检定考试的目标,家长要如何协助孩子加强课业,以考取更好的成绩。”
他说,随着上述措施开始后,大部分家长愿意签署,只有一些无法抽空到学校的家长没有签署,班级教师也会通过电话联络和家长跟进。
“此举是激励学生,同时让家长在家里可以扮演他们的角色。”
王鸿财抨竞智董事部失责
马华联邦直辖区教育局主任拿督王鸿财抨击蒲种竞智华小董事部,在“学校要求学生签同意书”的风波中失责。
王鸿财否认他有“捞过界”之嫌。他说,教育没有领域之分,也不应该因为“区域”问题而避嫌。
他指出,学校要求学生签署悔过书是不当和不智之举,尤其年幼孩童更没有法律权力签署悔过书。
他说,要让学生知道犯错或不要学生重犯,有很多方式可以处理,包括纪律和辅导老师召见家长到学校等,再针对孩子的问题深入讨论,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