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员工先发信要求解释 再开听证会签名为证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解雇员工先发信要求解释 再开听证会签名为证

员工上班迟到、上班期间浏览面子书和看youtube,及午休时间超时等,雇主手握充足证据欲将其解雇,却又担心该名员工秋后算账而不知怎办!



⊙林小姐指出,在该公司担任设计师的员工已工作5年,多年来都上班迟到、每逢午休时间就出外逛街后,打包回公司用餐半小时、工作期间频密浏览面子书和开优管看戏和下载电影等,行径过分。

她说,基于该员工是公司内唯一的设计师,公司多年来已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曾给予口头警告,并在2013和2014年发出提醒信,可是员工没有改善。

“她上班迟到就可靠‘打卡’来证明,因她的打卡记录都是显示红色,加上主管曾经要求我将她浏览网络的情况录下,因此我也有她违反工作条规的证据。”



她指出,公司已决定解雇该名员工,可是又担心员工秋后算账向劳工部投诉,试问他们应如何是好呢?以避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麦嘉强律师

公司需根据劳工法令,即透过适当的程序将该名员工解雇。

首先,公司需致函给员工,要求员工针对上述所犯的错误做出合理的解释,并在7天内回函,若员工无法在7天内回函就召开听证会。

在听证会中,公司需将两者之间的对话内容清楚记录,并在听证会结束后在会议记录中签名为证,公司可根据员工在听证会给予的解释做出决定,以将其解雇与否。

当然,每名员工都有权利前往劳工部做出投报,所以公司方面需备有所有的证据和会议记录的文件,无论是打卡的记录、曾拍下员工偷懒的片段,或者是听证会的记录等都是重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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