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忍17年家暴折磨 婦女要求離婚
(馬六甲10日訊)一名與華裔丈夫育有兩名孩子的婦女申訴,婚後17年來精神及身體上長期遭丈夫虐待,要求國民登記局簡化其離婚手續的申請。
自稱叫安琪拉的女子現年42歲,來自馬六甲。她在甲州國陣服務及投訴中心主任阿米韓查阿茲安排下,召開記者會。
她說,與40歲經商的華裔丈夫於1992年在波德申的國民登記局註冊,懷有第一胎的時候,丈夫就開始以各種的方式包括責罵、毆打及掐捏,導致她受傷。
出現情緒壓力
她指出,丈夫很多時候是為了瑣碎事來責罵或是毆打她,除了面對身體上的傷害,也導致她出現情緒上的壓力,經常感覺不安全。
“當我要求離婚時,丈夫就承諾會改變。我也針對上述事件報警4次,其中有數次警方要逮捕丈夫,基於盼望丈夫會改變,我就撤回報案,惟直到今天,丈夫依然我行我素。”
安琪拉說,她曾嘗試逃離丈夫的身邊,但是丈夫卻不罷手,甚至做出威脅其生命安全的行為,包括在她駕駛時,站在路中阻擋。她表示再也忍受不了丈夫的舉動,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離婚。
此外,阿米韓查阿茲對安琪拉的遭遇深表同情。他說,該中心將提供事主法律援助,以辦理離婚手續,同時也會通過福利局尋求保護,以免事主安全受威脅。